東方衛視《幸福魔方》近日一期節目中,19歲的小曼(化名)的經歷與言語,著實把觀眾雷了一把。她休學參加選秀,已超過百場,屢敗屢戰,還想參加與年齡不符的相親節目成名。最近她為參加一選秀節目,向下崗母親索要10萬“包裝費”,遭拒後以絕食、哭鬧相逼,她説:“我從來都不相信自己選不上,之前沒成功可能是因為沒有盡全力。”為了海選,她逼父母“拼了命”為自己包裝。
看完這節目,最讓人費解的是小曼的“自信”,她自信唱功不比“超女”差,自信只要有“包裝”就能讓評委打高分,自信只要堅持夢想就能讓“大家都關注我”。她的自信被現場嘉賓指為“自言自語,自説自話”,那她為何會有這樣的“自信”呢?
這自信可不是天外來風,時下拼包裝、博出位、靠炒作成功的範例多了,不管是罵名、臭名還是惡名,只要能成“名”就好。要麼極盡奢華地全面“包裝”,要麼極盡簡捷地全身“裸露”,一繁一簡,卻殊途同歸,只要出了名,都能賣個好價錢。而被指為“反藝術”、“反愛情”的一些選秀、相親節目,更是赤祼裸地以低俗為賣點,把傳統價值信念打翻在地再踩上幾腳,噁心個夠。
想必小曼心中很不服氣,自己雖不是天生麗質、貌若天仙,憑什麼鳳姐能成名,能一再走上絢麗的舞臺或演播臺,而自己不能?小曼的“選秀癮”是某些浮躁、惡俗的社會風氣熏染出來的。她信奉“投資就要有風險”,認為只要像賭徒一樣勇敢去“嘗試”,只要達到“自己想要的”就什麼都沒關係,哪怕明知“希望很渺茫”,父母出了10萬元錢,只要能“享受那種感覺”就行。她卻始終沒去考慮自己實力夠不夠、修為高不高的問題。
看來“自信”是建立在“他信”基礎上的,社會認同的標準決定了很多年輕人對自我評判的標準。當鳳姐搶了芙蓉姐姐的風頭不斷在媒體上走秀,獸獸走出了“門”身價反而幾何級數飆升,許多演戲明星以緋聞、醜聞提升關注度,年輕人從中習得了“只要不要臉,肯定能賺錢”的畸形價值觀。由此,他們相信,只要自己夠執著、夠膽量、夠出位,肯定能成名,肯定能謀利。這樣的“自信”建立在無恥的沙丘上,只會毀了社會價值大廈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