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有何資格對香港事務説三道四
民進黨當局有何資格對香港事務説三道四(日月談)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等人近日被香港特區法院依法定罪,慣於操弄香港事務的民進黨當局又借機生事,污衊大陸“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違背‘一國兩制’承諾”和“香港的主流民意”。
違法者被依法懲治,本是天經地義。黎智英之流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利益福祉,違法事實確鑿無疑、所受判決公正合理,任何妄圖顛倒黑白、誤導輿論,為其洗脫甚至美化罪名的行徑,都是包藏禍心的政治算計。
香港“修例風波”中,黎智英之流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肆無忌憚地鼓吹“港獨”,煽惑民粹暴力,勾連外部勢力禍害香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秩序,違反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
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但任何政治訴求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違法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反中亂港分子屢屢煽動和實施暴力,背後是摧毀香港社會秩序進而奪取香港管治權、顛覆國家的險惡用心。
黎智英之流明明是長期從事禍國亂港活動的民族敗類,民進黨當局卻為其大唱讚歌,動不動就“公開聲援”,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就曾大放厥詞,稱與黎智英相識多年,黎智英鐐銬加身的畫面令她“憤怒不忍”,大肆攻擊香港特區的自由和法治受到“戕害”。此番民進黨當局多個部門更是叫嚷不休。
在“修例風波”中,民進黨當局便充當幕後黑手,大肆煽風點火、庇護支援,與黎智英之流沆瀣一氣,唯恐香港不亂。隨著香港國安法開啟香港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走向完善,“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擁有了更強大的制度性保障,將黎智英等反中亂港的罪魁禍首繩之以法,可謂法治的必然要求。
眼見香港社會步入正軌,民進黨當局惱羞成怒,誣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和實施香港國安法“傷害港人自由民主”。民進黨當局無視法治、混淆是非、惡意攻擊,每每暴露其插手香港事務、企圖謀“獨”亂港的本性。面對大陸在涉港問題上的嚴正表態,陸委會甚至亂潑污水,妄稱大陸“對臺灣亂扣帽子,甚至揚言懲罰臺灣”。
民進黨當局狗急跳墻亂咬一氣、賊心不死為非作歹,早已是明明白白。至於他們胡扯的“香港社會主流民意”,更是不值一駁。香港絕大多數民眾渴望社會安寧,290多萬人簽名或聯署支援國安立法,超238萬市民聯署簽名支援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這才是廣大市民真正的心聲。民進黨當局恬不知恥,居然公然扯謊妄自代言?!
民進黨當局處心積慮地干涉香港事務,無非是要借機炒作“恐中仇中”情緒,攫取政治私利。他們玩弄“今日香港,就是明日臺灣”的話術,抹黑唱衰“一國兩制”,嚇唬臺灣民眾要“提高警覺”,以免臺灣被大陸“吞併”,亂港謀“獨”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一面以“民主衛士”自我標榜,一面在島內瘋狂炮製“綠色恐怖”,民進黨當局在打擊異己、壓制民意、欺騙輿論上無所不用其極。一幫私心自用的宵小之徒,有什麼資格拿人權民主説事?!正告民進黨不要在涉港問題上繼續積累罪惡,否則必遭嚴懲。
張 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