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德瑰:日本在臺灣問題上須信守承諾
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日前同日本外相茂木敏充通電話。王毅對日方表示,日美有同盟關係,中日也簽署了和平友好條約,日本同樣有履行條約的義務。王毅還要求日方遵守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作為近鄰對中國的內部事務保持起碼的尊重,不要把手伸得太長了,不要被一些對中國持有偏見的國家“帶節奏”。
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毅與茂木敏充通電話之前,日方近期對美國亦步亦趨,在涉港、涉疆、涉臺等問題上動作頻頻。尤其是在臺灣問題上,日方不斷説三道四。上月舉行的日美防長會談,就表示了對臺海局勢的共同“擔憂”,並確認臺海“有事”兩國將緊密合作。日本防相岸信夫還表示有必要制定一旦中國“侵攻”臺灣,日本自衛隊與美軍合作的法案。之後,自民黨右派集團“保守團結之會”的表態更赤裸裸地暴露了其干涉中國內政的野心。該集團通過決議聲稱要加強與臺灣的關係,制定“日臺交流基本法”,保護地緣政治上的要衝臺灣。該團體是去年6月成立的,它脫胎於以稻田朋美為首的右派集團“傳統與創造之會”,成員包括安倍晉三、高市早苗、古屋圭司等人,聚集了自民黨內“友臺派”成員。
日本把臺灣問題與日本的安全聯繫起來,干涉中國內政,反映了他們對臺灣問題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國際法問題和地緣政治問題的盤算。
首先,臺灣問題是如何看待歷史的問題。臺灣曾在甲午戰爭後通過《馬關條約》由中國割讓給過日本;1943年,中美英三國簽署《開羅宣言》表示了中國收回臺灣及澎湖是對日戰爭的目標之一,《開羅宣言》為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所確認,即“開羅宣言必須遵守”,日本則在戰敗後以接受《波茨坦公告》為基礎簽署投降文件,意味著承認了臺灣歸還中國。所以,臺灣問題是日本如何看待甲午戰爭的歷史,如何看待抗日戰爭的歷史的問題。
其次,臺灣問題是如何看待國際承諾的問題。日本通過國際法承認了臺灣是中國的領土。1972年,日本曾向中國提出根據《舊金山和約》處理臺灣問題,因為日本在該和約中表示了放棄臺灣,卻未説歸還給中國。但是由於中國沒有參加舊金山會議,也未簽署《舊金山和約》,堅決反對以該和約為根據處理臺灣問題,日方只好提出:尊重和理解中國關於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立場,並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這一內容寫進了《中日聯合聲明》第三條。《中日聯合聲明》為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確認,意味著日本通過國際條約承認了臺灣是中國的領土。
日本不會不知道承認臺灣是中國一部分就承認了臺海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日本的“友臺派”和右派“學者”玩弄文字遊戲,説《開羅宣言》使用的是“中華民國”,日本在《中日聯合聲明》第三條的承諾,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1971年聯合國通過的“2758號決議”早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恢復其在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資格和驅逐蔣介石的代表。
再次,日本在臺灣問題上的地緣政治盤算。日本一些人之所以敢無視上述國際法、國際協議、國際條約和聯合國的決議,公然干涉中國內政,是因為他們從地緣政治角度盤算,不希望中國統一。因為中國的統一不僅是中國崛起的標誌,也“威脅”了日美通過第一島鏈遏制中國的戰略。在日美看來,“失去”臺灣,就失去了遏制中國的“不沉的航母”,這是他們伺機干涉中國內政的地緣戰略原因。
日本的“友臺派”提到兩岸關係時,必稱“中臺關係”,無視中日之間的政治和國際法承諾,實際上是把臺灣作為一個國家,是對中日聯合聲明的踐踏。他們聲稱“關心用和平方法解決問題”,但是言而無信,積極支援“臺獨”分子,目的是使中國的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
在美國和“友臺派”慫恿下,日本還為干涉臺海問題進行著軍事準備。日媒報道説,日美正策劃除了在沖繩部署的“愛國者”導彈和海上宙斯盾艦發射的攔截導彈之外,還要在第一島鏈部署精準打擊導彈系統。
美國著名漢學家費正清説過:“一個中國或中國國土不可分割的思想,是中國有史以來就存在的。這種思想不能從中國文字或從中國人民的心中抹掉。這不僅是一種思想而且是一種感情,一種由幾千年的行為習慣養成的基本感情。總之,中國的統一是中國人本身的特徵,它來源於一種文化信仰,是比單純的西方式的民族主義強烈得多的感情。”
臺灣問題從1952年到1972年阻礙了中日關係20年,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之所以能夠實現,主要是日本在臺灣問題上做出了承諾,實現了中日兩國人民之間的歷史性和解。當年田中角榮曾在人民大會堂揮毫寫下“信是萬事之本”交給周恩來總理,我們希望日方能夠在臺灣問題上信守承諾,遵守四個政治文件的精神,不要玩火,向“臺獨”分子發出錯誤信號。(作者是上海外國語大學日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