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兩岸融合新路 夯實和平統一基礎
作者 朱穗怡
據大公網報道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近日赴福建考察。其間,他提到“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在兩岸關係緊張之際,習近平不僅再次強調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還首次提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展現了在對臺問題上的戰略自信和戰略定力。這也是大陸方面再次向臺灣方面釋出善意和誠意。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最符合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兩岸同胞的福祉。
習近平于2019年1月在《告臺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大會上首次提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他表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親望親好,中國人要幫中國人。我們對臺灣同胞一視同仁,將繼續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臺灣同胞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讓大家有更多獲得感。由此可見,兩岸融合發展將給廣大臺胞帶來巨大的發展機遇。
“融合”即融為一體,在認知、情感或態度傾向上合為一體。兩岸都是中國人,本來就是一家人,只因歷史政治原因,目前未統一,所以習近平明確提出要通過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兩岸和平統一的基礎,給如何把兩岸和平統一的基礎打牢、打紮實指明瞭方向。
對於如何融合,習近平在《告臺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大會上還提出,我們要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為發展增動力,為合作添活力,壯大中華民族經濟。兩岸要應通盡通,提升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可以率先實現金門、馬祖同福建沿海地區通水、通電、通氣、通橋。要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用,支援兩岸鄰近或條件相當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近日習近平又提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新思路。“通”是指除了已在實施的“大三通”(通航、通商、通郵)外,還要推動“四通”(兩岸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總而言之,應通盡通。“惠”則是研究推出數量更多、力度更大、獲得感更強的優惠政策。大陸繼推出“31條”、“26條”、“11條”給予臺胞臺企與大陸企業、大陸居民同等待遇後,最近又頒布“農林22條”,幫助臺胞進一步開拓大陸農業市場。而“情”是指深化兩岸民間、青年的交流合作,推動心靈契合,化解彼此的誤解。
習近平之所以在考察福建期間提出“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是因為福建是對臺最前沿,在血緣、地緣、文緣、商緣、法緣與臺灣地區最為密切,具有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優勢。這一年來,福建制定《關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意見》,出臺42項具體措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落實同等待遇,建設兩岸往來最便捷、合作最緊密、政策最開放、服務最貼心、交流最活躍、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園”,形成了一批融合先行先試案例,在閩臺經貿合作、惠及臺胞利民、人員往來、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新進展。
兩岸統一是歷史大勢,是正道。而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是實現統一的最佳途徑,也是大陸方面向臺灣方面釋出的最大善意。期盼臺灣同胞與大陸同胞一起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推進兩岸和平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