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安倍的“積極和平主義”主張

時間:2015-11-09 18:17   來源:人民網-軍事頻道

  近期以來,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高舉“和平”大旗,帶領幾經重組的內閣政府,由軟及硬,從理論到實踐,緊鑼密鼓地推行“積極和平主義”主張。那麼,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安倍政府這種所謂的“和平”舉動呢?

  尋求“法理”依據不擇手段

  1957年,日本政府制定頒布了《國防基本方針》,50多年來一直成為日本“國是”的基本依據。安倍上臺以後,費盡心機、大行逆舉,連環出招、全盤否定,從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廢棄《國防基本方針》、頒布《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到以“內閣決議”的方式變更關於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操控促進解禁集體自衛權,再到令大多數人始料不及的在國會眾議院通過新“安保法案”等等,無所不用其極,力求徹底清除法律障礙。

  採取行動肆無忌憚

  今年是日本自衛隊成立61週年。為實現自衛隊由“隊”向“軍”的轉變,安倍積極推行“軍事路線”。一方面,出臺“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加強軍購武備,大力提速自衛隊的軍備建設;另一方面,密切日美同盟關係。修改《日美防衛合作指針》,突破合作地域限制,拓展合作內容,成立常設“聯盟合作機制”,擴展日美同盟中自衛隊的行動許可權;此外,安倍還親力親為做“表率”。為提振日本自衛隊的軍國主義士氣,安倍充分利用視察自衛隊的時機,從坐坦克、上飛機,到登上美軍航母等,努力展現“尚武”精神。

  “修改憲法”不遺餘力

  安倍再度執政後,一心“有所作為”, 曾經公開宣稱,要把修改和平憲法作為自己的畢生奮鬥目標。何以致此,安倍認為,現在的和平憲法是戰敗後美國強加給日本的,要實現他心目中的“自豪強大的正常國家”,和平憲法無疑是其難以逾越的最大障礙。因此,要建立“可以進行戰爭的國家”,就必須實現明文修憲。

  “安倍軍事學”出籠以後,安倍政府不顧國際社會和國內民眾的強烈譴責和反對,以設定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條件為標誌,積極展開政治暴走。特別是新“安保法案”的強行通過,不僅意味著戰後日本長期堅持的“專守防衛”的國策被顛覆,更意味著和平憲法“第九條”將被徹底架空,同時,還標誌著安倍為修改“憲法”又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從字義上分析,安倍標榜倡導的“積極和平”,似乎相互矛盾,但正是這種含混不清的用語,才得以使安倍政府更加擁有能夠“大有作為”的空間和餘地,因為一切完全取決於安倍政府對具體問題的具體立場,他想怎麼做或做什麼都是“積極”。

  由此可以看出,安倍所謂的“積極和平主義”主張,根本實質就是允許日本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實施先發制人軍事打擊並且極富攻擊性的外交安保理念。這一點,必須引起亞洲地區和全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高度警惕。

  本月1日,中、日、韓三國領導人時隔三年在首爾重啟三方峰會,併發表聯合宣言。這無疑對東亞地區的安全穩定與合作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會上,安倍晉三明確表示,日本將堅持歷屆內閣關於對歷史問題的認識,堅持和平發展,堅持“專守防衛”國策。安倍能否履行諾言,全世界人民都在拭目以待。(作者單位:國防大學)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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