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解放軍報》報道,軍隊將對2010年版共同條令再次進行編修。時隔5年再次修訂條令將會增補和刪減哪些內容,類似智慧手機使用等當前軍隊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將會如何規範,這些問題引起了軍內外的廣泛關注。
共同條令就是俗稱的三大條令,即《內務條令》《紀律條令》《隊列條令》。在軍隊眾多的軍事法規中,共同條令橫跨平時戰時、覆蓋各個軍種,是運用最廣泛、執行最經常的基本法規,是軍隊的管理之綱、軍人的行為之本,是我軍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基本依據。
共同條令依據有關法律和軍隊建設實際,對軍人的各項活動進行約束和規範,更明確了違犯條令的法律後果。每一位地方青年參軍入伍後,在接受軍事訓練的同時,也必須認識和熟悉三大條令,直到完全適應和遵從它的要求,成為一名真正的解放軍軍人。
不同時期、不同環境條件下,軍隊對軍人的要求不一樣,管理方式方法也有所不同。從我軍建軍之初不到70個字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到當前涉及軍隊方方面面的三大條令,軍隊的法律法規和條令條例不斷編修改進,就是為了適應時代發展對軍隊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2010年,共同條令修改時就結合當時管理實際情況對軍人的著裝規定、儀容舉止、與軍外人員的交往等內容作了修改與完善。5年過去了,社會在不斷進步,部隊日常運作中也涌現出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其中關於手機使用的管理無疑是一個難題。
5年內,伴隨中國經濟總量不斷躍升,社會資訊化水準也實現跨越式發展。2010年中國已經擁有超過7億手機用戶,而2014年歲尾工業和資訊化部發佈消息,稱中國手機用戶總數上升至12.86億戶,行動電話用戶普及率達94.5部/百人,其中智慧手機用戶數更突破5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