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安保條約》根本違背《開羅宣言》

時間:2013-12-03 11: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分別在重慶、華盛頓、倫敦公佈了《開羅宣言》。值此《開羅宣言》70週年之際,敦促日本全面履行《開羅宣言》的義務,勸告美國政府停止一切支援日本政府的軍國主義復活行動,自動解除《美日安保條約》,履行《開羅宣言》的義務十分必要和迫切。

  《開羅宣言》在反法西斯戰爭的歷史背景下,以中、美、英三國首腦會談精神為基礎,由美方代表草擬,經中、美、英三方代表認真討論,三國首腦同意,並徵得史達林的肯定,公布於世,表達了同盟國打擊並懲罰侵略者、維護國際正義的共同政治意願。其合理性、正義性和有效性無庸置疑,完全具有國際法效力,具有約束中、美、俄羅斯、英四方以及日本政府的效力。

  《開羅宣言》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徹底剷除軍國主義。

  《開羅宣言》規定:三國軍事方面人員關於今後對日作戰計劃,已獲得一致意見,我三大盟國決心以不鬆弛之壓力從海陸空各方面加諸殘暴之敵人,此項壓力已經在增長之中。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思。

  二。臺灣及其附屬釣魚島歸還中國。

  《開羅宣言》規定,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1951年《美日安保條約》簽定,美國單方解除日本無條件投降的義務,並結為軍事同盟,赤露露地背棄《開羅宣言》的義務。《開羅宣言》是具有條約性質的國際文件,經波茨坦公告和日本無條件投降書進一步確認,併發展成為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現于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等條款,任何國家不能單方擅自變更解除,否則,將構成違反國際條約的不法行為。《美日安保條約》嚴重違反《開羅宣言》,美日通過締結雙邊協定,逃避國際義務,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美國政府聲稱《美日安保條約》覆蓋釣魚島,更是荒謬。《開羅宣言》明確要求日本強佔的中國領土,東北地區、臺灣和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顯然包括臺灣島的附屬島嶼釣魚島。毫無疑問,作為締約國,美國應該遵守開羅宣言,尊重中國對於釣魚島的領土主權。《美日安保條約》的防禦範圍覆蓋釣魚島是明目張膽地侵犯中國領土主權。

  此外,美國作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締結雙邊或多邊軍事同盟,濫用集體自衛權,危及聯合國集體安全的體制,《美日安保條約》也違背《聯合國憲章》的基本原則,缺乏正當性和合法性。

  中國是《開羅宣言》的倡導發起國,也是《開羅宣言》的當事國。中國在抗戰時期,兵力最高時達500萬人。中國軍隊與日軍共有22次大型會戰、1117次大型戰鬥、28931次小型戰鬥。中國軍隊死亡、失蹤321.1914萬人,空軍陣亡4321人、損失戰機2468架,海軍幾乎全軍覆滅。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作出巨大貢獻。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作為締約國的中國有權督促和敦促締約各方全面履行《開羅宣言》。

  近期,在《美日安保條約》的包庇下,日本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重新解釋自衛權,頻繁地與美國在黃海、東海進行軍事演習,日本右翼勢力十分猖獗。安倍政府還否認南京大屠殺、細菌戰、強制勞工、慰安婦等反人道罪行,種種行為未見悔改反思的意願。

  近日,中國政府公佈東海防空設別區,希望相關各方予以國家尊重,美日拒絕接受中國東海設別區的劃定,美日戰機反而比以前更加頻繁、數量和規模更為提高地故意挑釁中國的領土主權。

  任何相互勾結挑戰中國的領土主權、謀求地區霸權都必將受到亞洲和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強烈譴責;《開羅宣言》效力永存,美日必須徹底、全面履行;《美日安保條約》赤裸裸地踐踏違背《開羅宣言》,破壞地區和平穩定,這一倒行逆施違背世界和平潮流的行徑和目的,是不會得逞的。(潘國平,作者係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教授)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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