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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是個案還是一種模式?

2011年12月26日 08:53: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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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為止,“宇昌案”仍有許多待解的謎團。民進黨在2008年下臺前,曾經籌劃的“鐽震案”也再次成為話題。臺灣《中國時報》24日發表社論指出,“宇昌案”即使只是個案,都仍有許多説不清楚的地方,對外界的這些質疑,如果不説明清楚,如何讓人相信?更令人憂慮的是,“宇昌案”顯然並非個案,這牽動的已不只是領導人的操守,而是民進黨是否有可能建立一個健全的投資環境。  

  社論摘編如下:

  在這次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過程中,蔡英文以及民進黨一直假裝陳水扁不存在,蔡英文更反譏追究陳水扁案的馬英九,還活在過去,相反的,民進黨則完全面向未來的歷史,但是新近爆發的宇昌案情,顯然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可以説,到目前為止,“宇昌案”仍有許多待解的謎團。例如,大家之前被瞞在鼓裏,但何美玥等人一直都心知肚明的是,在所謂的“宇昌案”之前,有個一模一樣的“南華案”,南華生技在2006年就可免費引進抗艾滋新藥TNX355,時任經濟部長的何美玥曾經上公文高度肯定,但後來卻被“國發基金”否決。  

  值得注意的是,“國發基金”在2007年3月否決“南華案”,但在“南華案”被正式否決前,何美玥卻在2007年2月上了密簽,開始啟動“宇昌案”,計劃購買同樣的艾滋新藥TNX355,而且條件更嚴苛,必須多花4、5億元(新台幣,下同)的權利金。如果兩案對照,目前身為蔡英文重要幕僚的何美玥,其實有必要説明,為何排除“南華案”,卻力爭條件更嚴苛的“宇昌案”?難道只是因為研發該藥的Tanox公司,找到的合作對象高育仁顏色不對,因此“南華案”拖延兩年後就無下文。  

  對外界的這些質疑,如果不説明清楚,如何讓人相信,蔡英文擔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臺灣可能會有一個公平、有效率的産業環境。這牽動的已不只是領導人的操守,而是民進黨是否有可能建立一個健全的投資環境。  

  最值得重視的,當然還是蔡英文的角色,在臺灣經濟建設主管部門解密的兩份公文中,第二次的密簽首次出現TaiMed,也就是蔡英文家族公司臺懋的前身,偏偏這份公文只有行政主管部門副負責人蔡英文及何美玥簽名,卻沒有呈給當時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蘇貞昌。民進黨的説明是,蘇貞昌已經授權蔡英文,因此公文不必經過蘇,但事實真相如何?蘇貞昌迄今從未説明。事實上,從解密後的第二份公文可以發現,對方開出的經費及條件,我方認為超出預期,難道要答應這些條件,都不必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的認可?如果蘇貞昌不願出面澄清,蔡英文敢不敢説,她當時確實是經過蘇貞昌授權的?  

  另外,蔡英文牽涉到利益衝突的爭議,到目前為止是被討論最多的,令人失望的是,針對利益回避問題,蔡英文卻只是輕描淡寫的説自己沒有違法、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的問題;但即使行政主管部門副負責人不是生技産業的法定主管機關,蔡英文應該很清楚,她不但是主導者,甚至還自己撰寫法案、自己遊説通過,最後自己開公司適用相關優惠,如果蔡英文的標準低到只要跳過法律,這豈不是在教導公務人員,只要不違法、能鑽法律漏洞,就可以儘量佔便宜;蔡英文未來如果擔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要如何端正當局的風氣!  

  “宇昌案”即使只是個案,都仍有許多説不清楚的地方,但更令人憂慮的是,“宇昌案”顯然並非個案。大家如果不健忘,民進黨在2008年下臺前,曾經籌劃的“鐽震案”,就與“宇昌案”有異曲同工之處。兩案都有官股參與,宇昌動用“國發基金”,鐽震則有意動用“國防工業基金”,但卻都讓“民間人士”的蔡英文或吳乃仁擔任董事長;兩案也都看到主導者催促當局加速審查撥款,並且還有當局官員到家服務的優惠。鐽震案最後因為曝光、 “國防部”不肯配合而胎死腹中,宇昌案卻是悄悄過關,幸好“國發基金”在政黨輪替前、緊急擋下撥給臺懋生技創投的8.75億,才免得進一步鑄下大錯。  

  從“宇昌案”到“鐽震案”,“宇昌案”到底是個案,還是一種模式,民進黨應該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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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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