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民進黨折損三個“教育部長”仍不死心,繼續“追殺”管中閔

2019年07月04日 09:52:00來源:台灣網

  去年民進黨當局為了“拔管”接連辭職下臺了三任“教育部長”,民眾對這個新聞仍然記憶猶新,管中閔因為藍營色彩,被遴選為臺大校長後,民進黨當局開始推動“拔管”案,想阻止他就任,不料沒有成功,民進黨自身反而損兵折將。本以為這事隨著管中閔上任而告一段落,沒想到還有下文,今年1月臺灣“監察機構”彈劾管中閔,理由是擔任公職期間替某週刊撰寫社論,臺灣公務員懲戒委員會7月2日主動公開審理此案。

  2日,管中閔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庭表示,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清白,本案源頭是2018年臺大校長遴選結果,因少數有權勢者不喜歡這個結果,就鋪天蓋地抹黑,彈劾不過是政治追殺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管中閔説 :“迫害者調取他近二十年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包括他未擔任公務人員時期,根本非監察權範圍,嚴重侵犯他隱私。”

  臺灣“聯合新聞網”3日發表評論説,管中閔就任臺大校長半年,原已令人淡忘,但那個“卡管”到底的民進黨猙獰面目又清楚浮現了。

  為了“卡管”,蔡當局去年一整年動用“府院黨”機器全力追殺,期間賠上了三任“教育部長”,也在去年“九合一”大選中付出慘重代價。原以為管中閔上任臺大校長就能就此收手,還給學術平靜的空間。沒想到,在“蔡英文係”監察委員的主導下,“兼職案”在管中閔上任後一週即通過彈劾。臺灣“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原只能被動受理,沒想到“公懲會”祭出公開審理這一招,不管最後審理結果如何,至少先有個搶眼的“起手式”。至此,臺灣“五院”中就只差“考試院”沒能在“拔管案作出貢獻”了。

  可議的是,為了查這起兼職案,主事者居然可以去調管中閔過去20年的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要求相關單位詳細交代過去與管中閔的來往經過,就只為在其中找到“犯罪證據”。這樣的查案方式不僅完全不符比例原則,更逾越了民主的界線。然而,為了“卡管”,這些都不重要了。

  臺灣“中時電子報”2日發表評論説,民進黨掌控權力,貪得無厭。取得臺當局執政權,又以多數席位掌控了“立法權”之後,還覺得不夠,透過臺當局領導人對“大法官”、“監委”提名,正逐步掌控“大法官解釋憲法”的權力,以及“監察院”糾舉百官的莫大權柄。

  “拔管”案是民進黨行政部門搞出來的名堂,備受各界指責之後,民進黨改循綠色“監委”管道,將管中閔彈劾,企圖再透過“司法院公懲會”的管道,達到“拔管”的最終目的。

  “大華網路報”4日發表評論指出,臺大校長管中閔自從被遴選為校長之後,一路被民進黨當局“追殺”到底,“行政、立法、監察、司法”四權都動到了,去年讓他一年多年無法就任,就任後,有繼續利用“監察權”彈劾他。

  民進黨當局“拔管”的事,相信大家都記憶猶新,行政機關相互配合,找盡各種理由,包括管中閔曾赴陸講學、擔任獨立董事等等,都被用顯微鏡來放大檢視,並且三位臺當局“教育部長”因為“拔管”不成而被迫下臺,結果卻是雞蛋裏挑不出骨頭,最後才讓管中閔就任。

  老實説,這件事如果到此為止,民進黨當局雖然損失慘重,折損三個“教育部長”再加上“九合一”選舉大敗,但至少已經止血了。以臺灣民眾善忘的特性來看,也不致于會影響到未來的臺灣領導人選舉。令人意外的是,蔡英文提名的“監察委員”仍不放手,以莫須有的罪名來彈劾管中閔。

  這些“監察委員”彈劾所依據的事實以及理由,只要稍微懂事者皆知其為羅織,因為管中閔為雜誌寫稿,不論稿酬多少,不論是否為定期,皆不是兼職。即使從“銓敘部”以及臺灣“大法官”的解釋來看,也不是兼職。然而提案“監委”就像不聞的聾子、不視的瞎子,硬是通過彈劾案,將管中閔送上了“公懲會”。民進黨當局內部對於管中閔一人一事的執著,已超乎一般常軌,這種超乎常軌的執著,背後究竟代表了什麼意義呢?

  在評論者看來,管中閔個人與民進黨並無太深的恩怨,因此,執著“拔管”並非針對管中閔一人,而是管中閔擔任臺大校長一事踩到了民進黨的紅線。老實説,這已經不是管中閔一人之冤,而是一個群體之冤。在這個群體之內,任何一人被遴選為臺大校長,都會面臨管中閔所經歷的政治追殺。這個群體存在於民進黨的心中,完全由其定義,説你是你就是。如此追殺管中閔,已經産生了寒蟬效應,未來還有誰敢步他的後塵來競選臺大校長呢!

  管中閔被民進黨“追殺”一事説明:後冷戰時代,殺死民主的兇手不會是軍人,而是民選的領袖,他們穿著“合法”的外衣,用各種的藉口來整肅異己,來擴張權力。

  管中閔日前的聲明引用了金恩博士的一句話,“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而是好人對此的沉默。”在管中閔案中不要説好人了,臺灣政治精英的沉默就已暗示臺灣民主暗淡的未來。

[責任編輯:李傑]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3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