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港媒:馬英九有罪無罪 公道自在人心

2018年05月16日 09:22:00來源:台灣網

  臺當局前領導人馬英九泄密案二審逆轉,昨天遭改判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香港中評社16日發表快評説,馬英九是繼陳水扁之後,第二個遭判有罪的臺灣前領導人。判決結果並不讓人意外,兩年前臺灣政黨輪替之後,不少人已預期馬英九會有牢獄之災。

  馬英九泄密案起自2013年那場“馬王政爭”。當時臺灣特偵組檢察官在偵辦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關説案時,扯出時任臺灣“立法院長”的王金平,時任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將此一事實向馬英九報告,馬英九召集幕僚討論,之後被控將資料泄漏給其他人。馬英九泄密案分為柯建銘自訴和檢察官公訴兩案,牽涉到很多人,焦點一直在馬英九。

  馬英九二審有罪之後,藍營不少人出面相挺,江宜樺怒批這是想要“入馬于罪”的勢力得逞;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説,對比起好像沒事一樣、每天在外面逍遙自在的陳水扁,有時候真的不了解“司法”的標準何在?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希望,選民用選票捍衛正義。

  陳水扁現在不只每天在外面逍遙自在,他極可能在蔡英文任內獲得“特赦”。陳菊昨天即説蔡英文一定會思考“特赦”陳水扁的時機與決定。將馬英九送進監獄,是“獨”派一直在努力的目標。陳水扁獲得“特赦”之日,説不定就是馬英九進監獄之時。

  馬英九除遭起訴涉泄密外,北檢目前還在偵辦馬英九涉及的三中案、大巨蛋案、國發院土地案、富邦並北銀案等四大案。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馬英九有罪無罪,由法官判決,臺灣“司法”背後有黑手,但公道自在人心。

[責任編輯:李傑]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3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