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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長被德國皮包公司詐騙 “海水採礦”成了笑話

2018年03月19日 11:18:00來源:台灣網 

  據臺灣《中央網路報》20日報道,臺中市政府6日大張旗鼓開記者會宣佈與德國霍夫曼諮詢公司簽訂“海水採礦聯合開發投資案”合作備忘錄(MOU),新聞稿提及,該公司由VW(福斯汽車)、GEA(吉爾製程股份有限公司)、Siemens(西門子)等知名企業組成,預計總投資金額預估高達1100億(新台幣,下同),為臺中市創造上千個工作機會。臺中市市長林佳龍表示,市府已成立專案小組提供後續推動整合平臺,將致力排除各項障礙,讓投資案順利成功。

  一週後,媒體踢爆霍夫曼公司是一人公司,且無法查到此項專利技術,令人質疑選舉將至,市長急著做業績,投資案簽約過於草率。《中央網路報》認為,市府完全有能力發現霍夫曼公司投資案存在許多可疑之處,最可疑的,就是簽約前沒有人質疑。

  在騙局被揭穿前,關於此項全球首例“多元海水採礦”投資案的資料可謂天花亂墜,例如,4年後每年可産出230萬噸鎂、鋰等高價值原料,可作為汽車製造商原物料來源;過程中産生的最終物質“純凈水”年産約4400萬噸,作為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可解決臺中港區缺水問題;該案也計劃興建一座可産生汽電共生的天然氣發電廠,以自身發電的方式提供生産所需電力,還可提供企業外部使用,增加周邊地區電力資源。投資案創造一個環保生産設施,該技術已在德國及歐洲內廣泛被使用。

  而《中央網路報》20日報道説,“海水採礦聯合開發投資案”合作備忘錄(MOU),記錄當事人雙方(或多方)表示意思一致者,雙方亦可約定是否具法律拘束力,由於缺乏完整的法律強制性,在違約時可能出現爭議。有鋻於此,MOU既然內含利用市府資源協助廠商拓展業務之積極承諾,簽約前應當善盡查證的責任,方不致濫用公帑。

  如今林佳龍用MOU不是具有“高度”法律約束力的契約作為理由,企圖減輕市府責任,顯然傷害臺中市政府信譽,尤其是廠商承諾投資金額與臺中市政府一年總預算相當,並投入水、電等特許經營行業,更應慎重檢視是否具參與重要基礎建設投資資格。

  臺中市政府錯漏之一:應查證廠商提供資料

  先前臺中市經發局長呂曜志出面解釋歐洲的大型投資案,投資的初期評估主體通常採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entity, S.P.E),然經媒體查明,霍夫曼是“個人工作室”,並非S.P.E,僅需25歐元向市公所商業科登記,且此申請過後仍不能代表正式公司。且福斯汽車、GEA、西門子等公司並未與其合作。另外,霍夫曼也被踢爆不具所宣稱之專利,其2013年向歐洲專利局申請海水淡化與鎂等化學元素萃取技術相關專利,尚未通過,即于2015年因未繳審查費用而被撤銷,且專利內容未提及鋰之萃取。

  對此,臺中市政府雖承認對於公司背景及技術第一時間確實掌握不夠完整,“林市長已要求檢討並建立更完整的投資行政協助SOP”,好像一週前記者會上誇口“市府已成立專案小組,致力排除各項障礙,讓投資案順利成功”的是別人。

  《中央網路報》認為,輕信執行長一人洽談簽約的公司,行政程式顯有檢討之必要,臺中市長林佳龍及專案小組更應主動出面説明專案進行進度,對市民負責。

  臺中市政府錯漏之二:應檢視廠商之投資計劃

  就投資誘因而言,依臺中市記者會所稱4年後每年産出230萬噸鎂、鋰金屬,推論應以外銷為導向。然鎂金屬全球蘊藏量第七位,鋰金屬近期內亦無匱乏,且開採技術日趨成熟,新技術是否具價格競爭力,此待存疑。

  該計劃聲稱年産“純凈水”約4400萬噸,可作為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此數字約為推估120年臺中港區增加之用水量之3成,市府似當樂見其成。然臺灣水價凍漲23年,每度平均水價9.24元,水價早已不敷成本,在鎂、鋰等金屬以外銷為目標,以國際價格計價的情形下,理性投資人應當優先考慮至水價是臺灣7倍的以色列、或是4倍的新加坡投資。

  另外,臺中市府應當清楚臺中港區漂砂問題嚴重,需長期編列經費清淤,2013年水公司即指出西海岸不適合興建海水淡化廠,因為單是抽取海水進到水場1度就要30多元,還需要龐大電力運轉,尤其電力以汽電共生之天然氣電廠供應,並不符經濟效益。

  我們可以合理懷疑,霍夫曼公司以臺中市較歡迎投資作為簽署MOU之理由,必然得到其他方便,以致公司選址無視長期收益。

  臺中市政府錯漏之三:簽署MOU即具背書效果

  投資必然有利可圖,或許臺中市府背書就是其所圖之利益,德商公司經過市長熟人背書、市府背書,一步步增加可信度,下一步或可騙得福斯汽車、GEA、西門子合作,或獲得天使投資人青睞,甚至四處詐貸成為下一個慶富案。

  矽谷才爆出18歲時創辦Theranos白手起家的女富豪賀姆斯(Elizabeth Holmes),被聯邦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指控從事持續多年的複雜騙局,以“滴血驗萬病”詐財超過7億元,希望林佳龍市長引以為戒。

  臺灣面臨産業發展瓶頸,臺當局資源更應有效投入,這次的案件暴露出市長相熟商人介紹竟可以跳過正常審核程式,讓這種未來科技可以成案。衷心希望林佳龍市長與臺中市政府真能記取教訓,建立依法行政的文化,切莫拖到鉅額倒債,再以納稅人的血汗錢填補。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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