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美國在國際舞臺上一直扮演著“人權衛士”、“人權牧師”的角色,年年出臺一份“國別人權報告”,對有關國家或地區的人權狀況指頤氣使、大加叱罰,在一次次的蠱惑、喧噪之下,部分善良的人們就真的誤以為美國是世界上唯一的人權天堂,美國政府是當今世界滿懷正義與悲憫的“人權牧師”,而被其指責的國家或地區則不是人權煉獄也是人權空洞,民眾近乎哀嚎于水深火熱之中。
出於中華民族以鄰為友的美好願望,也為了以正視聽,防止真正追尋人權事業的人們為片言蠱惑所迷亂,我國國務院新聞辦在今年美國國務院發佈“2014國別人權報告”的次日即及時發佈《2014年美國的人權紀錄》,以客觀、真切、生動的實例,告訴人們一個現實版鮮活的美國人權情境,其實在人權問題上並不超越,恰恰相反,一幕幕侵犯人權的冷劇仍在不斷地上演著……
第一,不思協商謀共識,只管橫行做“帝王”。
在當今的國際社會,在人權問題上,謀求共識、齊心協力,普遍發展,在聯合國的主導下,已經成為政治社會制度文明與價值追求的良性範式。聯合國所闡發的人權理想與推動的合作機制,彼此包容、尊重差異、各自努力、國際協作,成為當今國際範圍內,人權事業發展的穩固平臺與強勁支撐。
然而,最近若干年來,美國政府一直強調,個人是社會的最基本單元,從根本上説,一切權利最終都是個人權利,個人權利不可剝奪是美國立國的基礎,這或許沒有歧義的理解。但是,由此而獨斷地堅持,人權主體只限于個人,不包括集體人權,而且個人權利只是他們《美國憲法》及《人權法案》所列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而不存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拒不承認生存權與發展權,並極力宣稱“人權無國界”,當今世界必須實行一個與美國的人權觀、價值觀相一致的人權標準,進而要求各個國家或地區以美國的方式處理人權問題,否則就給貼上侵犯人權、不講人權的標簽,或者威脅:不管世界什麼地方,也不管在哪個國家發生,只要美國認為屬於人權問題,就給予關注與譴責;或者直接行動:柔則監聽、封鎖、顛覆,剛則轟炸、入侵、佔領,還自我美其名曰“人權高於主權”,那就滑入歧途了。其實,天理昭昭,美國政府雖然每每行動之際都會大肆粉飾、化粧上場,但有識之士早已司空見慣,那都不過是圖謀通過製作一個雙重甚至多重人權標準的“人權頭牌”,並嘶喊、肩扛、高舉著,以謀做國際警察、追求世界霸主的小把戲而已。更不可告人的,或許就是壟斷資本嚮往將其支配下的美國政府引向做全球專制帝王的“禦座”上,號令天下,如此用心,令人嗟嘆。
第二,侵犯他人隱私權,僭越人權最底線。
當今時代,伴隨著技術的精密化、尖端化,交往關係的多元化、複雜化,個人隱私雖然被暴露的路徑與環境也急劇膨脹,然而,對於每一個人而言,不管他在何處,身居何位、所為何事,也無論是通信、交流的管道與手段,其不願告知無關的人、不願為無關者知悉的,無害於他人和社會的私密時空與事項,都擁有排除他人妨害的自由,尤其是排拒公共權力的干涉與妨礙,這通常被理解為隱私權以及通信自由權,即公民保有個人生活秘密和通訊安全的自由不受侵犯的權利。這項權利與人性尊嚴密切有關,屬於人性尊嚴的當然內容之一,侵犯隱私權,截獲通訊資訊,即構成侵犯人性尊嚴,是嚴重侵犯人權的惡劣行徑。也正是因其重要價值,所以早在196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在大量隱私權案例的基礎上,根據聯邦憲法第4條修正案作出司法解釋,確定隱私權為一項憲法權利,強調家庭生活和私人領域,國家權力不能干預,非經法定程式,政府不得對他人實施跟蹤、竊聽、偷拍照片及調查家史等。
然而,在國際人權事業正向拓展的今天,就是自詡為“人權衛士”的美國政府,在對待自己國民和他國民眾甚至多國政要的隱私與通訊秘密問題上,都做了些什麼?跟蹤、竊聽、監控,屢見不鮮,正如美國國會“隱私權與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研究報告指出的,美國國家安全局等機構長期從事著大量收集電話通訊記錄的非法活動;其監聽項目花樣繁多,範圍廣泛,涉及幾乎各個階層,甚至連聯合國秘書長、法國總統、德國總理、巴西總統等數十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的領導人也在被監聽、侵擾之列。至於圖謀借助電腦軟體、網路技術私自截獲終端客戶電腦數據乃至竊取別國政府、企業、銀行等機構的加密資訊的劣跡,更是不勝枚舉。
而對待關塔那摩監獄中的囚徒以及被抓獲的恐怖和極端組織嫌疑人,施酷刑,使用剝奪睡眠、水刑、長期單獨幽禁、將囚犯頭部猛力撞墻和抽打乃至死亡威脅等審訊手段,甚至還有“直腸補液”等手段,更是令人髮指,為任何文明國家與社會所不齒,更遑論國際人權法上早屬嚴禁之列。這般逆歷史潮流而動的行為,不僅違反了美國已批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類的國際人權法,也不得不讓一切善良、正直的人們對美國提出人權標準的動機及其在國際人權舞臺上的高調産生強烈的疑惑:唱的雖算不得優美,但做的實在是糟糕。
第三,罔顧自家門前雪,只見他人瓦上霜。
近年來,美國自身人權問題纏身,有些問題與國際人權公約要求相差懸殊,一直沒能予以妥當處置與對待。當然這並不是説,一個國家自身在人權領域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足,就不能談論人權問題,沒資格參與國際人權活動,討論、商談人權主題,尋求共通的人權保障途徑了。但一個國家的政府,利用自身國家在經濟、軍事上的強勢地位,完全無視本國存在的種種人權問題不予善處,而一味對他國存在的些許難題或事件,肆意攻訐,以妄為常,樂此不疲,就極不正常了。中國有句熟語,叫做“打鐵還需自身硬”。作為一個有影響力也有條件改善自身人權狀況的大國,政府應該首先致力於民眾生存發展條件的改善、社會弱勢者生存困境的優化、障礙社會主體實現自我價值的弊端的革除,以為國內民眾再造福祉,以為有關國家改善人權狀況提供參照的經驗以及給予有助改善人權的實實在在的必要物質援助。然而,從美國的一年一度“國別人權報告”及動輒經濟制裁、訴諸武力或武力威脅種種行跡,真的看不出其作為一個在人權問題上認真負責的大國善行軌跡,也看不出其旨在消弭國內人權糟糕實況的真切努力。倒是境內搶劫案居高不下,強姦、槍擊頻發,失業率沒有實質性降低,赤貧者不減反增,就業和薪酬方面的種族歧視了無改善,執法中的種族歧視甚至執法圈套屢屢上演,凡此之類的人權問題在剛剛過去的2014年依然嚴峻,現實令人齒寒。
實際上,沒有誰不希望美國民眾的人權狀況得到持續改善,比如本月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就俄亥俄州公民奧博格菲爾訴州政府一案以五比四的票決結果作出裁決:根據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婚姻是所有人享有的平等權利,因此同性婚姻是受憲法保護的。上至總統下到百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美國人爭相通告,互致賀意,共慶美國尊重人權之路上有多了一座徵象平等與自由的豐碑。我國各界看到這則報道,或心態平和,以第三者的立場審慎看待,那畢竟是美國少數人在美國憲法體制下所直面的新的制度現實;或很是開心,深為美國社會在人權領域的點滴進步而歡欣,更為美國民眾爭取權利的努力終結碩果而愉悅;而斷然不會從政府立場上對這樣一個影響深遠的裁判評頭論足、恣行褒貶!
大國,並不在於利用技術領先、武力強大、影響全面,而恣意地大行霸權主義,動輒以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凸出強者威風,大耍帝國痞氣。大國,更應該是基於責任、義務、條件,擔當道義責任,履行國際人道義務。在國際人權領域,作為實際上科技最領先、經濟最龐大、軍事最強盛的發達國家,美國本應率先垂范,從善意、進取、助益出發,協調與引領國際人權狀況的改善與提升,推動和促進國際人權事務的發展與進步。然而,近年來令一切善良的人們大跌眼鏡的,是美國以“人權衛士”自居,卻在一些與美國有利益相近、衝突或摩擦的領域,時時事事侵犯人權,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關於人權保障的底線條款,跨國侵犯隱私權;橫行不法、刑訊逼供,踐踏被限制人身自由者的健康權與獲得公正審判權;濫用國家暴力無端剝奪和平居民的生命權,凡此等等。
真的希望美國政府能夠從偏離的方向上回歸人權事業的正確軌道,踏踏實實地為國內、國際人權事業做點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