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投資風險研究之馬來西亞

時間:2015-04-10 10:29   來源:中國網

  編者按:一帶一路戰略的順利推進與一帶一路國家的國內政局發展密切相關。由於一路一帶地區上的許多國家對外深陷大國博弈的戰場,對內面臨領導人交接、民主政治轉型、民族衝突等多重矛盾,一帶一路國家的政治風險已經成為中國國家戰略推進與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最大風險。因此,對於一帶一路國家的政治風險進行分析與評估已經成為當前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最為急迫的任務之一。

  中國網觀點中國將以每週發佈兩篇分析文章的方式,對一路一帶地區的60余國的政治風險進行簡要的概述與分析。本系列將持續發佈30余周,共計60余篇文章。具體內容主要圍繞該國的一般情況、投資環境、政治結構、各方政治勢力、相關政治風險以及可能的國家戰略動向進行分析。

  張華 中國社科院學者

  白荷菲 對外經貿大學國際關係學院

  馬來西亞地處東南亞核心地帶,地理位置優越,南海將其分為東、西兩部分。西馬位於馬來半島南部,北部與泰國接壤,南與新加坡隔柔佛海峽相望,西瀕馬六甲海峽;東馬位於婆羅洲島北部,南臨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和汶萊。(如圖一)近年來,中馬經貿往來密切,2013年兩國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作為“一帶一路”的重要支點,馬來西亞於2015年接任東盟輪值主席國,並以創始成員國身份加入“亞投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因此,對馬來西亞投資環境和政治風險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圖一:馬來西亞周邊衛星圖

  資料來源:Google衛星地圖

  馬來西亞國內政治概況

  根據1957年《馬來亞聯合邦憲法》,延續大英帝國政治傳統,成立馬來亞這一聯邦國會君主立憲制國家。1963年馬來西亞建立,憲法更名為馬來西亞憲法。馬來西亞君主是國家最高元首,由九個州的世襲蘇丹輪流擔任,由選舉産生,任期五年,不得連任。最高元首委任下議院多數黨領袖為總理,並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內閣部長、聯邦法院院長等國家行政機關重要官員。最高元首在行使其各項權力時同時,也需要考慮總理的意見和決定。現任最高元首哈利姆是馬來西亞第14任最高元首,于2012年正式登基。另外,九個州的世襲蘇丹和四個州州元首構成統治者會議,選舉決定國家正副最高元首,審議並頒布國家法律法規。

  馬來西亞的最高立法機關是國會,由最高元首、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下議院有222個議席,議員在全國大選由人民選出,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取得組閣權,任期5年。上議院有70名議員,其中44名由總理向最高元首推薦並由元首任命,另外26名由各州立法議會推舉兩名,任期3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且不受國會解散與否的影響。

  內閣是馬來西亞的最高行政機關,由總理領導,所有成員必須是國會議員,內閣向國會負責。國家的實際運作實權掌握在內閣手裏。本屆內閣成立於2013年5月,納吉布連任馬來西亞總理。

  馬來西亞的司法機構獨立於立法和行政機構。最高司法機關為聯邦法院,在其之下設立上訴庭,東西馬分設婆羅州高級法院和馬來亞高級法院,各州設有地方法院和推事庭。另外還設有特別軍事法庭和伊斯蘭教法庭(受伊斯蘭教法令規制)。

  馬來西亞實行多黨制,由幾個政黨聯合組成政黨聯盟執政。馬來西亞現有40多個政黨,分為執政黨聯盟(即國民陣線)和反對黨聯盟(即人民聯盟)。現任總理納吉布來自執政黨聯盟中的全國巫人統一機構(即巫統)。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86_126786.html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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