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歷史責任、資金支援、技術轉讓等問題上,發達國家能拿出誠意,迅速採取行動,那麼應對氣候變化並非難事。但在政治意願、經濟利益和科學認識複雜交織的情況下,想要發達國家徹底改弦更張卻並非易事。
積極的表態
9月23日,聯合國氣候峰會召開,雖然這次不是一個正式談判的大會,但其成果卻直接關係著能否為年底的利馬會議掃清政治障礙,從而于2015年就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強化行動達成有約束力的協議。
長期以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始終沒能在根本問題上達成一致。溫室氣體排放與經濟發展、生活水準密切相關,各國出於自身國情考慮,有著不同的經濟訴求,一些發達國家不願在減排方面多出一份力。
然而,在此次氣候峰會上,發達國家代表卻表現出相當積極的“配合”姿態。
奧巴馬呼籲各國領導人克服阻力,制定大膽的行動計劃以應對氣候變化。他表示,美國應在這一全球性挑戰中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幫助發展中國家共同實現減排目標。
當天,美國白宮發佈聲明,宣佈了一系列加強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舉措,其中包括通過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機構在規劃國際發展和投資項目時將氣候變化因素納入考慮範圍。
美國前副總統、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戈爾在開幕式上説,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實現能源經濟的發展仍是很有希望的。他呼籲各國能夠抓住機會,通過應對氣候變化擴大就業、提振經濟。
德國已宣佈向聯合國綠色氣候基金捐款10億美元。丹麥已提出要在2050年實現全國100%使用清潔能源,預計成本僅為每人每年20歐元。
這可能與近期出臺的一份報告有關。全球經濟和氣候委員會日前向全球發佈的一份報告稱,經濟增長和應對氣候變化可以實現雙贏。未來15年,約有90萬億美元將投資到城市建設、農業和能源領域的基礎設施,這將為世界創造前所未有的機會,實現低碳領域投資的增長。
這與美國財長雅各布 盧提到觀點也類似,他在布魯金斯學會的演講中,還清晰地表達了美國要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合作的願望。
落實難樂觀
潘基文説,此次峰會的目的,一是為明年巴黎達成氣候變化新協議凝聚政治動力,二是促成採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增加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的大膽措施。
但分析人士並不看好峰會的前景,因為發達國家已經在歷次會議和會後留下了污點。發展中國家指責,發達國家一直光説不練。
統計數據顯示,從工業革命到1950年,發達國家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佔全球累計排放量的95%;從1950年到2000年,發達國家碳排放量佔到全球的77%。此外,對於新興經濟體和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西方發達國家也應在很大程度上承擔“轉移排放”的責任。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明確規定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這一核心原則,即發達國家率先減排,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支援,發展中國家在發達國家資金、技術的支援下,採取措施減緩或適應氣候變化。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達國家卻否認在氣候變化上的歷史責任、道德責任和法律義務,在環境污染方面對別國施壓,主張共同減排,卻在關鍵的資金支援、技術轉讓問題上避而不談。
截至目前,根據各個國家一些科研機構的核算,發展中國家減排的承諾佔了全球總承諾量的70%,而本應承擔更多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卻只佔30%。
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大會上,發達世界承諾在2010年到2012年期間投資300億美元,以表誠信姿態,這筆錢被稱為“快速啟動”資金,並且同意至2020年達到每年100億美元。但是,到目前為止,聯合國綠色氣候基金的櫃子裏還是空空如也。
還有時間嗎
氣候變化是環境問題,但歸根結底是發展問題。
從《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到《京都議定書》,再到後京都談判,排放權和發展權的博弈都在不斷上演。
承擔應盡的減排責任、兌現資金支援和技術轉讓的承諾、取消環境貿易壁壘、正視發展中國家為減排付出的努力,都是發達國家應該做的事。發達國家只有與世界其他國家在減緩、適應、資金和技術方面精誠合作,氣候變化問題的解決才能取得實質進展。
一系列的研究和報告顯示,全球各國正在面臨日益嚴峻的挑戰。
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近日宣佈,剛剛過去的8月,成為自1880年有氣溫記錄以來最熱的8月。最熱紀錄不斷刷新的背後,是全球溫室氣體濃度再創新高。
據“全球碳項目”組織發佈的年度趨勢分析報告,2013年,化石燃料燃燒和水泥生産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增加了2.3%,達到創紀錄的年排放360億噸。這也意味著,在約30年內,世界將耗盡1.2萬億噸的碳排放指標。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表示,如果不採取任何預防措施,到本世紀末,與前工業時代相比,地球將升溫4攝氏度。
紐約31萬人的氣候遊行,全世界2000多個城市的參與,已讓國際社會看到了應對氣候變化的急迫性。但發達國家會積極參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