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德國政治領袖和知識精英的影響和帶動下,認罪和反省成為德國社會的主流、共識和傳統。即便是在戰爭過去了這麼久之後,也絲毫沒有鬆懈。2013年1月27日,默克爾總理在猶太人大屠殺75週年紀念日表示:“我們對納粹犯下的罪行、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尤其對種族大屠殺受害人,承擔一份永久責任。”正是這種勇於正視歷史、勇於認罪、勇於承擔責任的態度,讓德國得到了鄰國的諒解,為它重新融入國際社會創造了必要的前提條件。
與德國相反的是,日本政府首腦和右翼政治力量不但不真誠地對日本的侵略罪行認罪和道歉,而且還不斷地否認、歪曲和粉飾其戰爭罪行,否認南京大屠殺事實,拋出“侵略無定論”、“‘慰安婦’自願論”,將侵略戰爭説成是解放亞洲國家的戰爭等,嚴重傷害了受害國人民的感情,因此,自然也就無法得到這些國家的諒解。
再次,德國對二戰罪行的認罪和反思並沒有停留在口頭上,而且還落實到行動中。通過教育、立法、宣傳在整個社會營造起一種毋忘歷史和對納粹零容忍的文化氛圍。
德國重視通過教育讓下一代正確認識納粹德國在二戰期間所犯的罪行,因此,各州都在教學大綱中規定必須要在歷史課(有時也包括德語課和宗教/倫理課)上向學生講授“納粹和種族大屠殺”的內容,並且注重與參觀集中營、紀念館,與那個時代的見證人對話等課外活動相結合。在巴登-符騰堡州的文理中學,10年級歷史課上用於這個專題的課時大約為24學時。因此,沒有任何一名學生可以在畢業離校時不了解這段德國歷史。此外,德國還十分重視在中小學開展國際理解教育,讓學生學會與其他國家的人和平共處。為此,德國還與法國、波蘭等鄰國合編歷史教科書。
在德國,公開發表支援或否認納粹罪行的言論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德國《刑法》第130條第三款規定:以擾亂公共安寧的方式,公開地或在集會中,對納粹分子執政期間實施的《違反國際法之罪名法典》第6條第1款所述的犯罪行為予以贊同、否認或粉飾的,處5年以下監禁或罰金。第四款規定:以擾亂公共安寧的方式,公開地或者在集會中,對納粹黨執政期間的暴行與專政予以贊同、否認或為其辯護,並因此侵犯受害者尊嚴的,處以3年以下監禁或罰金。1994年,德國聯邦議院通過的《反納粹與反刑事罪法》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宣傳納粹思想,禁止使用納粹標誌。
德國政府和非政府機構還利用多種機會提醒國人勿忘納粹罪行。在柏林市中心勃蘭登堡門附近,人們可以看到規模龐大的歐洲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林;在德國750多個城市和鄉鎮,人們走在街上時會看到一種被稱作“絆腳石”的銅磚,上面雕刻著納粹政權受害者的名字;德國電視臺經常播放二戰紀錄片;博物館也經常推出各種反思二戰的主題展覽。此外,德國國家領導人每年都會出席重要的戰爭紀念日活動,出國訪問時也總會選擇重要的紀念地點對受害者進行悼念、對歷史進行反思。
正如德國前總理施羅德所説:“對納粹主義及其發動的戰爭、種族屠殺和其他暴行的記憶,已經成為我們民族自身認同的一個組成部分。”雖然德國近年來新納粹勢力有所抬頭,但每次新納粹遊行,人們都會同時看到有更大規模的反納粹遊行隊伍,讓這些新納粹分子顯得如跳梁小丑,不足為慮。
反觀日本,內閣首相帶頭參拜靖國神社,在職高官公開發表否認或美化侵略戰爭的言論,為軍國主義招魂,篡改歷史教科書,不讓下一代正確了解歷史真相,怎能不引起鄰國的反感和擔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