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防範和遏制方面,可能著重在以下幾個方面推進和加強:
(1)更深入地介入和插手南海與東海問題,威脅我國周邊安全環境。希拉裏 克林頓最近建議國會儘快批准海洋法公約以及國會12月23日通過的2012年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把明示尖閣諸島(即我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適用對象的補充條款寫入其中,正是進一步插手我國與部分周邊國家海洋權益爭端的前奏。
(2)在網路空間領域,首先在軍事安全方面,美國已把中國作為網路攻擊的主要對象國之一;第二,經濟、金融安全也是美國網路攻擊的主要領域。據中國國家電腦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網站發表的報告,僅去年10月一個月,位於美國的控制伺服器控制了我國境內193萬8千9百多個主機IP地址,佔外國控制我國境內主機IP地址之首;第三,利用網路、電子媒體等手段在我國對我國進行和平演變。
(3)在太空領域,加強太空軍事化,利用美國的技術優勢,使用空天飛機、全球鷹無人機在我國高空進行長時間的偵察和監視。利用美國在澳大利亞部署的雷達監控中國太空活動。
(4) 在經貿和科技創新領域,繼續利用美國在相互依存關係中的優勢地位打壓我國經濟發展,利用智慧財産權問題和“國民待遇”壓制我國科技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