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邦交正常化40週年之際,日本右翼政客和遭遇執政危機的野田政府製造事端,借所謂“購買”釣魚島嘩眾取寵,圖謀政治私利。這種做法嚴重傷害中國人民感情,公然侵犯和挑釁中國領土完整與主權,使中日關係在炎熱的夏季遭遇危險的寒流。
中國政府已經一再進行嚴正交涉,態度堅決不容任何誤讀:中國的神聖領土決不允許任何人拿來買賣,中方決不允許日方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採取任何單方面行動。美聯社9日的報道指出,日本政府此舉“將加劇這兩個亞洲大國之間的緊張”。顯然,對此日方應負全部責任。
在此,很有必要為日本的右翼政客補一點歷史常識。釣魚島列島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的東部邊緣,在地質結構上是附屬於中國臺灣的大陸性島嶼。自古以來,中國臺灣、福建等省漁民一直到島上從事捕魚、採藥等生産活動。
自明朝初年起,釣魚島列島就屬於中國版圖。永樂年間(西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順風相送》一書就有關於釣魚島列島的記載,這比日本聲稱的琉球人古賀辰四郎1884年“發現”釣魚島要早400多年。明朝政府將其作為海上防區確立了統治權,明以後中國許多文獻對這些島嶼都有記載。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標有琉球王國疆界的地圖上,釣魚島列島屬於中國。
日本覬覦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始自19世紀80年代,但在1894年甲午海戰爆發前,日本政府沒有對中國擁有釣魚島列島主權提出過異議。1895年1月14日,日本趁甲午海戰大勝之機,竊取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4月,清政府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臺灣全島及其所有附屬各島嶼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1900年,日本開始改稱釣魚島列島為“尖閣群島”。
已故日本著名史家井上清1972年出版《‘尖閣列島’——釣魚島列島的歷史解析》一書,列舉詳盡的中日史料指出:“所謂的‘尖閣列島’中的任何一個島嶼從未歸琉球領屬,而是自古以來就歸中國領屬……‘尖閣列島’——正確地説應稱為釣魚島列島,是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從中國竊取的。日本無條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投降後,本應根據公告中的領土條款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