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國發佈了《2011年人權與民主報告》年度國別人權報告,在涉華部分繼續對中國的人權狀況妄加指責。
從內容上看,這樣的無端指責與往年相比沒有多少新意,仍然處處透露出對中國人權問題的一貫偏見和扭曲思維,報告中的大多數資料來源於道聽途説和主觀猜測,完全無視中國政府和人民在人權建設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更不願承認中國人權保障水準不斷提高的基本事實,把中國描述成一個長期壓制人權、禁止“維權人士”活動的國家。顯然,這是一個基於政治和意識形態偏見而非從人權發展的基本事實中得出的結論,任何一個正在努力推進人權建設並不斷取得人權進步的國家和人民對此都不能接受。
“選擇性忽視”抹煞中國進步
中國改革開放的核心目標之一,就是不斷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使每一個社會成員生活得更有尊嚴。在過去的2011年,經過政府和民眾的共同努力,中國公民的人權意識顯著提高,人民的總體生活狀況明顯改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強,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保障更加有效,各領域的人權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上全面推進。對於中國人權進步這些基本事實,英國政府完全加以“選擇性的忽視”,只是通過一些對中國持有偏見的“異見人士”的主觀臆斷乃至捏造、或者經濟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來全面否定中國的人權狀況。聯繫到西方近年來以人權為藉口在世界許多國家頻頻策動社會騷亂、甚至直接進行軍事干預的做法,人們有充足的理由懷疑這份報告隱藏的真實動機。
客觀評價一個國家人權狀況的首要標準,是這個國家的絕大多數人民的人權保障水準是否得到了切實的提高。而事實上,中國人權的進步與否首先應該關注13億人的福祉而非僅僅去關心某幾個、或某少數人的訴求,更不能因為幾個人的抱怨和不滿而否定中國人權發展與進步的整體態勢。中國的發展最終當然是為了讓每一個中國人都過上幸福生活,但在現實的條件下,不可能做到讓每一個人都對人權狀況感到滿意,在13億人中找出幾個對現狀不滿意、或者基於種種個人或片面原因而抱怨的人是十分容易的,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不能成為抹黑中國整體人權狀況的理由。
事實上,在今天的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在人權保障方面做到盡善盡美。2011年8月,倫敦發生波及全英各地的嚴重騷亂,導致2000多人被逮捕,其背後隱藏的,就是種族歧視、貧困、失業、高犯罪率等嚴重的人權問題,至於至今余波未消的《世界新聞報》醜聞,更是對西方式“新聞自由”和隱私權保護的極大嘲諷。在此意義上,英國政府當前最應該做的事不是忙於維護中國國內少數幾個人的“人權”,更不是急於貶低中國的人權狀況,否定中國取得的人權進步,而是認真解決好自己國內的種種人權問題,防止倫敦騷亂這樣的大規模社會動蕩事件反覆上演,不要永遠只是看到別國的問題而對自己的人權弊端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