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從6月1號起全面實施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制度,目前多個省市正在進行階梯電價方案的聽證 。所謂階梯電價是指按每戶用電量的多少實行差別收費,目的是少用電的人少付費,多用電的人多付費,達到鼓勵少用電的目的。實際上,階梯電價制度也是國外的一些國家普遍採取的一種電費收取的方式。下面本網就連線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環球資訊廣播的駐外記者,介紹一些國家的階梯電價制度:
主持人:首先,我們來看看我們的近鄰日本。一起來聽聽環球資訊廣播駐日本記者王洋的介紹。
記者:為了促進節能,日本從1974年6月份開始就對當地居民實行了階梯電價,根據居民每個月的用電量將電價劃分為了3個檔次,各地的電力公司對每檔的定價稍微有一些差異。以東京電力公司轄區內為例的話,用電量在120千瓦時以內的電費是每千瓦時17.87日元,約合人民幣1塊4毛錢左右。這是第一檔,用電量是根據國民生活保障最低標準所定出的。接下來,居民每個月的用電量超過了120千瓦時,但又不滿300千瓦時的時候,超出部分的電費價格就以第二檔來計算,每千瓦時的價格是22.86日元。這是根據當地標準家庭每個月的用電量所訂出的平均價格。而用電量超過300千瓦時的話,就是第三檔的價格了,每千瓦時24.13日元,比第一檔高出了35%。
在日本居民每個月的電費當中還包含基本費用、燃料調整費和促進太陽能發電附加費。燃料調整費是根據燃料價格變動的比率來定的,也就是説如果國際燃料價格下降的話,那麼就要從每個月的電費當中減去這一項目。而促進太陽能發電附加費則顧名思義是一項旨在促進節能環保的費用。此外,東京電力公司為了鼓勵居民錯開高峰用電,還推出了分時電價的套餐。以其中一項為例,每個月所需繳納的基本費用是300多日元。但是購買了這一套餐以後,每天晚11點到早7點的8小時內,每千瓦時的電費價格是9.17日元,這比白天的電費要便宜一半左右。
而眾所週知,由於去年發生的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東京電力公司背負了鉅額的賠償金。現在,東電正在計劃對一般家庭用電用戶的電費上調10%左右,預計具體的電價上漲幅度要在日本政府進行批准以後來決定,並於今年7月1號開始實施。
主持人:好的。謝謝王洋。相對於日本來説, 我們的另外一個近鄰——韓國實施階梯電價制度要比日本晚10多年。我們再來連線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環球資訊駐韓國記者張玲:
記者:在韓國居民用電方面,韓國自1988年開始實行差別電價制,電價按季節、按時間實施差別付費制。韓國將全年時間分為夏季(每年的7、8月)、冬季(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和春秋季(3月至6月以及9月至10月)。而每天24小時分為若干時間段,在不同的季節、不同的時間,電價不同。同時,根據居民電力消耗量的不同,電價標準也不一樣。
根據現行標準,以每戶為單位,每100千瓦時為一個跨度,一共按6檔劃分電價。在1千瓦至100千瓦時區間,每千瓦電價是57.3韓元(約合0.34元人民幣),此後每100千瓦時區間的用電價格分別上調,而隨著跨度的增加,電價增加額逐漸加大。一旦超過500千瓦時,用戶需要承擔每千瓦670韓元左右(約合4元人民幣左右)的超高電價。
在韓國,由於使用空調和地採暖的原因,用電高峰分別發生在夏季的下午和冬季的夜晚,因此這個時間段也是電價浮動最高的時間。由於起算點比較低,居民稍有不慎便進入高價電區間,多數韓國人也因此養成了在不用電時將家用電器插頭拔掉的好習慣。此外,為解決困難家庭用電問題,韓國政府對老年人、多子女家庭採取用電補貼措施。
韓國有關部門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調整人們的用電方式,以達到錯開用電高峰和節約的目的,從而降低整個社會的能源消耗,以達到綠色環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