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須“為民、惠民”

時間:2013-07-31 22:36   來源:新華網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部署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會議特別強調,要堅持品質第一,嚴禁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真正做到建設為民、惠民,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

  堅持“建設為民、惠民”,這不僅為我國未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指明瞭方向、明確了要求,而且也很好地回應了社會的普遍關切。

  當前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情況良好,但也有一些地方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有些城市在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輕規劃、重建設,結果投入巨大財力物力,搞出一堆“形象工程”、“斷命建築”;有的輕裏子、重面子,城市表面看上去,一片光鮮和繁華,一旦下雨卻積水成河、“城市看海”,等等。

  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原因固然很多,但最根本一點恐怕還在於,一些地方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理念方面出現了偏差,沒有真正遵循“建設為民、惠民”的理念。有的誤以為基礎設施建設就是“大塊上”,寬馬路、大廣場,而罔顧這些是不是老百姓眼下最亟需的;有的錯將基礎設施建設等同於拉升地方GDP,建了拆、拆了建,忽視了應有的民生屬性;有的則乾脆將基礎設施建設當做損公肥私、撈取好處的貪腐機會,更是將民生訴求棄之敝屣,徹底走向反面。

  這種種現象或行為,不僅直接造成政府財力、物力的巨大浪費,而且嚴重有損地方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特別強調指出,各地在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要真正做到“建設為民、惠民”,不僅是對以往一些地方不當或違法違規做法的警示,也是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理念的重申,對各地未來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更是一種提醒或預警。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説到底是為了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環境,填補城市快速發展中的民生短板,增強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事實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也只有堅持“建設為民、惠民”,才能真正促進城市的健康協調和高品質發展,才能使生活在城市裏的每一個人,在穿梭摩天大樓,欣賞霓虹燈美景的同時,真正感到到這個城市的安全、便捷、舒適與美好。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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