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文明執法誤解為“委曲求全”

時間:2013-04-19 14:56   來源:西安晚報

  近期,安徽蕪湖市公路運管處發起專項整治行動,嚴查計程車違規行為和不文明陋習。在執法過程中,3名運管人員分別遭到了違規計程車司機、乘客的謾罵和人身攻擊等不同程度的暴力阻撓執法事件,而他們在執法過程中始終秉承職業操守,堅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原則,做到文明執法,使3起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為此,安徽蕪湖市運管處向當事的3名運管員頒發了運管“委屈獎”和獎金。(4月18日《人民日報》)

  設立“委屈獎”不是什麼新鮮事,這一源自服務行業的做法,近年來被廣泛用於城管、交通等執法領域。應該説,在執法領域設立“委屈獎”,初衷是好的,既要給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員工一定程度的安慰,又要借此來褒揚執法人員文明執法的精神。

  初衷固然很好,可邏輯有點讓人費解。什麼是文明執法,或者更直白一點,文明執法真的等同於“委曲求全”嗎?如此一來,被侮辱謾罵甚至人身受到一定程度攻擊的執法者,由於承受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委屈,換來的“全”是什麼?無非只是這幾個受了委屈的執法者的“文明執法”,可這不僅無法對其他執法者産生示範效應,反而會助長其他被執法者暴力抗法的囂張氣焰。

  其實,真正的文明執法,其約束力總是雙向度的,既要約束執法者的行為,也要約束被執法者的行為。也就是説,只要執法者嚴格按照法定程式,有理、有據、規範進行執法,執法者就具有不可被侵犯的權威,被執法者任何傷害“文明執法”的暴力行為,必須用更加強制的執法行為去加以遏制,而不是由執法者忍著痛、含著淚回去領一個所謂的“委屈獎”——這不是在鼓勵文明執法,而是縱容暴力抗法。

  當下很多領域的執法行為之所以要麼成為過度亢奮的暴力執法,要麼淪為缺乏底線的“委曲求全”,根源就在於執法缺乏規則性可言。沒有規則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它意味著執法者和被執法者的守法意識都是良莠不齊。執法者中既有“打掉牙往肚子裏咽”的忍辱負重者,更有“恨不得打掉你的牙”的不可一世者。同樣,被執法者中,既有被暴力執法而“無處受償”的委屈者,也有甚至讓執法者都得去領“委屈獎”的囂張者。

  事實上,文明執法的理念,從來都是遵守規則的理念,它既意味著執法者不能逾越執法的規則底線,也意味著被執法者不能超越配合執法的底線。一旦任何一方超越了制度規則的底線,就構成了對對方的傷害,讓對方受到了委屈。這種情況下,若要消除受傷害的當事人的委屈,最好的“獎勵”不是“自我療傷”的“委屈獎”,而是讓實施傷害者為自己的越界行為承擔行政的和民事的雙重責任。畢竟,文明執法不需要“委曲求全”,而應當“規則面前人人平等”以及“任何人違反規則就得擔責”,這才是對執法者和被執法者都最為有效的安慰。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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