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央領導集體傳達出的反腐決心與意志,正在引領新的一輪反腐浪潮。最近公開官員財産引發輿論熱議。據悉,浙江慈溪紀委常委楊智峰曾表示,推行官員財産徹底公示,也要考慮社會接受度問題,他承認目前收入差距較大,會顧慮官員財産網上徹底公示後引起社會反彈,帶來不穩定(1月28日《瀟湘晨報》)。
儘管公開官員財産呼籲了多年,也討論了多年,但坦白地説,最近推動官員財産公開的這股聲浪比以往更大。無論是高層傳達出反腐決心與意志,還是地方試點官員財産公開範圍擴大,或是官員財産公開的共識與氛圍正在形成,都給公眾帶來了信心。不過,就公開進度、公開程度而言,還與公眾期待有很大差距。
比如,目前試點地區多是縣級地方,公開對象多是科級官員,公開方式多是內部公開。可見,關於官員財産申報公開這項改革,目前還是在“淺水區摸石頭”。這樣的改革力度顯然不能讓公眾滿意。尤其是在“表哥”、“房叔”、“房姐”等事件曝光後,公眾對於官員財産公開的期望更高,也更迫切。
究竟是等著“網友曝”,還是主動公開官員財産?這是一個值得我們三思的問題。如果坐等“網友曝”之後再去調查官員財産,顯然是很被動的。唯有主動公開官員財産,才能把“權力關進籠子”。
在公開官員財産這個問題上,慈溪紀委常委楊智峰稱,徹底公示財産或引起社會不穩定。這樣的認識筆者以為似乎沒有厘清楚官員財産與社會穩定之間的關係,即認為徹底公開官員財産會導致社會不穩定。其實,事實恰恰相反,如果不徹底公開官員財産,才是社會不穩定的隱患之一。
道理很簡單,如果不徹底公開官員財産,官員的貪腐機會就會繼續存在,社會對權力的監督成本很大而效果很差。官員貪腐就會影響到政治、經濟、民生等方方面面。十八大報告就明確指出,腐敗問題解決不好甚至將亡黨亡國——可謂是一針見血。顯然,“亡黨亡國”遠遠比社會不穩定嚴重得多。
我們要意識到,官員財産不公開就為腐敗提供了溫床,而腐敗是影響社會穩定的最大隱患。所以,我們有必要就官員財産公開達成基本共識,尤其是各級紀檢部門官員有必要形成共識。
楊智峰所説的“官員財産徹底公示”,應該有三層含義:一是徹底讓所有官員財産公開;二是讓每個官員財産完全公開;三是讓官員財産徹底對外公開。這裡顯然涉及尺度和界線問題。從“香港只有40個重要公務員職位是要向社會公開財産情況”、“香港把保護隱私作為財産申報公示制度的基本原則”等情況來看,官員財産確實不是徹底公開。
考慮到操作問題和官員接受問題,公開官員財産必然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立即徹底公開。但我們要認識到,內地和香港情況有些不同,由於監督權力的體制機制比不上香港,所以,內地公開官員財産的程度最終應該要比香港更徹底,如此,才能把權力關進嚴實的籠子裏,不給大小權力腐敗的機會。
如果我們像香港一樣只公開少數高官財産,恐怕基層官員腐敗難以遏制。眾所週知,基層官員腐敗同樣嚴峻。所以,即使目前做不到徹底公開官員財産,也要把徹底公開作為最終目標,即做到三個徹底——徹底公開所有官員財産,讓必須公開的財産徹底公開,面向社會徹底公開而不是內部公開。
只有去官員財産隱秘化,我們的社會才能和諧穩定。即使如楊智峰所説,公開官員財産會引起社會反彈,帶來不穩定,但筆者以為,這只是一種陣痛,我們必須經歷這種陣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