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地都從作風上給官員念緊箍咒,要求大家工作上破除形式主義,生活上“過緊日子”。貴州1月4日做出一項新規定,省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門負責同志到鄉鎮、村調研一律自帶乾糧、速食麵,不給基層增加負擔。有的地方精簡會議,有的地方大橋通車不辦剪綵儀式,達到了節約時間、精力和財力的目的。
這些年經濟發展了,政府的錢袋子鼓起來了,某些官員大手大腳的地方也多起來。老百姓似乎不在乎了,一方面是因為麻木,另一方面是在乎也沒用,人家“我自巋然不動”。現在各地新班子重提作風建設,體現了一種政治清醒與道德自覺。
如果説勤儉節約是我們的價值追求,而在價值與工具或曰方法之間,我們似乎有一種自覺不自覺的偏好,就是習慣於從道德上提要求,甚至沉迷其中,而不懂得運用一定之法,靠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當我們以“過緊日子”自勉自律時,油然出生一種崇高感,從而遮蔽了對工具、方法的探究。
結果就是一種道德訴求與“績效”上的反差:官員在某些方面道德自律了,但在另一些方面照樣大手大腳。比如,根據2012年財政預算,全國財政部門在2012年12月要完成突擊花掉兩萬億元財政資金的任務。雖然財政部長謝旭人表示,要防止年底突擊花錢,但大家按人大批准的預算把錢花掉是無可避免的。在這一財政預算安排的宏大敘事下,所謂勤儉節約可能於事無補。
所謂政府“過緊日子”,其要義不是有錢不花,而是不該花錢的地方首先就不該安排財政資金。進一步説,就是合理安排預算,嚴格控制政府各項開支。“三公”消費以數千億元計,根子在於預算給官員們安排了“三公”消費資金,如果人大把好預算關,從資金上掐住“三公”消費的脖子,那麼即使官員想揮霍浪費,也成了無源之水。
勤儉節約,即不該花錢的地方不花錢,從根本上講是一種個體或家庭的美德。它對政府其實是不適當的,因為在公共管理中哪些地方該花錢、哪些地方不該花錢,不能由官員説了算。政府的最高“美德”是依法行政,如果政府預算經過民意機關審查與批准,官員按批准的用途把錢花掉,民眾不會指責他們如何浪費。官員因公務下鄉,吃吃工作餐,並無不可,而且必要。自帶乾糧,可以風行于一時,卻很難一以貫之。
現在的預算制度,不僅隨意給官員“批錢”,而且逼他們揮霍浪費。去年,湖南長沙一家企業狀告省財政廳等機關在政府採購中,原本1500萬元可以完成的採購,最後卻以3000萬元高價成交。而相關官員回應稱,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花完預算”,否則來年預算就會等額減扣。看看各地宏偉壯觀的政府辦公樓,看看“三公”消費的公開數據,我們總是歸咎於官員的鋪張浪費,殊不知病根不在官德,而在預算制度上。
政府的作風,根本上還是有賴於制度建設;官員是否真“過緊日子”,關鍵不在於有沒有道德倡議,而在於政府預算給他們安排了什麼開支項目、給每個開支項目安排了多少錢。把好預算編制與審查批准關,是引導官員“過緊日子”的一條捷徑。與這項制度相比,節約的道德訴求只能算“沒有辦法的辦法”,最終作用極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