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中存在的欺詐現象已為人熟知,但除了誠信問題,網購中還有許多不法交易現象同樣值得注意,危險物品的交易就是其一。據《京華時報》報道,在淘寶網上,消費者可以買到諸如飛針、電棍、鋼弩、防狼噴霧、射釘槍等種類多樣的危險物品,甚至還包括軍用匕首等管制刀具。
這些問題反映了電子商務這一新興行業中存在的亂象。近年來,網路購物呈飛速發展的態勢,它在給消費者帶來方便、實惠的同時,也伴隨著購物陷阱、售後糾紛以及各種違禁不法交易等問題。雖然這類違禁品對於個人來説可能具有防身等正面功能,但它們給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帶來的隱患也是顯而易見的。對這類物品的管制在本質上涉及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的平衡,對此不同國家在立法上有較大的差異,但它要與社會文化、民眾的理性生活能力相協調。我國對這類物品有明確的管制規定,實體商店斷不敢出售此類商品,網上“灰色地帶”,顯然是違法之舉。這些商家對此也心知肚明,他們通過更改品名、隱藏評論等方式進行銷售,有時也伴隨著虛假宣傳和商業欺詐行為,這都説明商家為迎合不法的市場需求而罔顧商業道德。聯繫到前些日子一些地方發生多起飛針傷人後再進行搶劫作案等事件,可以説,網路危險品交易已經産生了明顯的社會危害,加強網購監管已經刻不容緩。
客觀地説,對網路購物在監管上有一定的難度。它涉及工商、金融、質監、網監、媒體、物流等諸多行業和部門,而且新的交易平臺和交易方式不斷出現,單憑工商管理局一家很難進行有效治理,我認為作為第三方的交易平臺應該首先負起監管責任。他們有直接監管許可權,不能放任這些不法交易損害自己的信譽。在媒體曝光淘寶店舖銷售違禁器械後,淘寶網迅速採取措施,將違禁物品下架,並凍結了違法商家的賬戶。但交易平臺的監管有滯後性,雖然淘寶網已建立起21大類4萬多件違禁商品的監管庫,並安排人工和電子的不間斷巡查,但要杜絕此類不法交易還遠遠不夠。從法律責任上説,他們在履行事先監管提示、事中處置和救濟的義務後,並不承擔連帶責任,而加大監管力度會增加其運作成本,因此,指望交易平臺主動承擔監管責任並不現實。
這仍需政府監管和民眾監督相結合,不斷創新監管方式。今年,我國首部電子商務監管法規《網路商品交易及服務監管條例》的立法已經啟動,網路購物的信用體系以及網路商品交易資訊化平臺也已建立,這使電子商務的監管體系在制度層面上不斷完善,但在監管執法層面上仍有明顯不足。而更重要的,還是社會道德層面上的問題。當對不法利益的追逐也能産生較大的市場需求,那麼,很難寄望于商家不會唯利是圖地去迎合這個市場,制度性剛性監管並不能收到根治之效,但其在防止社會價值觀的惡性重塑上也由此更具意義。因此,對此類危險違禁品的網購加強監管,進而對電子商務進行規範性治理,是當前亟須加強的一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