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一起堵車致命事件説起。報載,上週五晚交通高峰時段,北京一輛120救護車搶救車禍傷者時,遭遇堵車,從車禍現場到醫院不到3公里的路,走了40分鐘。儘管救護車警笛長鳴,並伴隨著廣播請求讓路的聲音,但一路上幾乎沒人讓路,結果,急救人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一條生命在途中死去。
短短3公里路,開車用了40分鐘,這在如今的汽車社會,是不足為怪的。對於一個老闆來説,40分鐘的堵車可能會導致其40萬元泡湯;而對於一輛救護車來説,則意味著一條或若干條生命的消失。
對於咱們這個快速發展的汽車社會,很多時候汽車並不能給我們帶來高效與高速,當大家都在追求快速的時候,結果反倒是低效與低速。儘管如此,基於生命高於一切的原則,任何一個社會都願意為急救車讓開綠色通道,這樣的意願主要體現在法規制度上,畢竟民意基礎是立法的前提條件。
但檢驗法律執行效果的主要標準,也在於民眾的遵守。如果大家記性不錯,應當記得今年2月,北京一輛消防車在救火途中無人讓道的事兒。視頻顯示,這輛消防車不僅未獲讓行,反被其他車輛並線超車。不久後,上海也有消防車遭遇了同樣情形。而多個城市的消防部門都曾無可奈何地説,早就習慣了社會車輛不讓道。就在上個月,北京一起車禍導致3人受傷,120救護車在趕往現場的途中,絕大多數車輛不讓行,無奈之下,急救人員只好求助交警。
這説明,在許多城市,法律沒有得到很好的遵守。我們的《道路交通法》賦予了消防車、救護車優先通行的特權;我們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阻礙消防車、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行為,作出了罰款、拘留等規定。這説明我們的法律是不缺乏的,以法律欠缺為由替不讓道的車主們辯解,説服力欠缺。
我看過一些國外的視頻,譬如俄羅斯如何為救護車讓道;德國人如何為消防車讓道。看後,不得不“崇洋媚外”地説一句:那才叫汽車文明。例如德國,遇到急救車時,靠左的車輛再靠左一些,靠右的車輛再靠右一些,這樣的話,中間就空出了一條道。這説明,道路就像海綿裏的水,擠擠總是會有的。
不應當諱言我們離汽車文明尚有很大差距。私家車增長速度驚人,高速公路建設也是日新月異,但説起文明開車,還是件奢侈的事兒。有人以違章沒有被罰而沾沾自喜;有人為自己曾在鬧市區飆車而四處炫耀;有人覺得在堵車時遵守交通規則很吃虧;有人在夜間開車,無時無刻不開遠光燈;有人見到右邊堵車排長龍,便毫不猶豫地從左邊空出的道路開過去……在諸如此類的心態之下,為急救車輛讓道,無疑會被看作是一件吃虧的事兒。
有調查資料顯示,我國有95%的交通危險情況,是由駕駛陋習造成的;而交通擁堵,很多時候也是陋習造成的。這就是説,如果人人都懂得文明開車、相互禮讓,城市交通並不會那麼堵。由此可見,汽車社會必須與汽車文明齊頭並進,否則,汽車社會發展得越快,社會效率只會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