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搞發展卻把百姓得罪了,那發展又究竟是為了誰?
歷時半年之久、引起眾多爭議、讓200多萬個墳頭平掉的河南週口“平墳復耕”,終於因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的修改而暫停。這個本月16日發佈並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條例,取消了“強制平墳”規定。
佔地、無序、舊俗,是一些地方出臺平墳政策的理由。這其中,復耕往往被宣傳為平墳的最大目的。然而,從週口乃至其他很多地方的平墳效果看,這樣的目的並未達到,反倒突顯出了“醉翁之意”。
有研究表明,50年來全國各地“平墳還田”所得耕地,僅佔全國耕地總面積的0.5%,很多地方“平墳”之後“復耕”非常難。簡言之,平墳以花費大量人力財力、傷害民眾感情為代價,所得來的土地卻沒有使有效耕地總數增加。
如此尷尬局面形成的背景,是城鎮化大勢下建設用地極為緊張的現實。但是,國家要求耕地紅線不得突破,《土地管理法》規定,建設佔用多少耕地,就要開墾多少耕地。一些地方的對策是進行耕地指標置換,城市用去的耕地,到鄉村去復墾耕地以置換。一些地方“平墳復耕”的真實用意,正在於此。
然而,即使“平墳復耕”的目的,真的是為了使耕地數絕對增加,是否就可以通過簡單粗暴的方式把百姓的墳地一平了之呢?
中國是一個注重慎終追遠的國度,千百年來的土葬習俗,蘊藏的是對先人“入土為安”、有處憑吊的寄懷。這種文化風俗,不能簡單地指為陋習。儘管在今天城鎮化的大勢下,用地緊張問題日益突出,解決人地矛盾勢在必行,但也應當以尊重民族風俗、尊重民眾感情為前提。
從百姓的感情角度來看,“挫骨揚灰”是最忌諱的,次之則是“動人祖墳”。有的地方百姓,甚至不惜以命相拼。不到萬不得已,不把思想感情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平墳很難真正推動。強行推動了,也必會留下巨大的官民矛盾後遺症。因此,平墳復耕,應當慎之又慎,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只會醞釀發酵乃至激化矛盾。
即便真到了萬不得已要從墳地要耕地的地步,也應當先把“疏”的工作做到位。殯葬改革勢在必行,火化是大勢所趨,城市在這方面就進行得比較好,但也同樣會有公墓。在農村則更需結合本地實際,適宜於復耕的墳地,也應當做好集中建設民用墓地、集中安葬等工作。推動民眾遷墳而不是平墳,這在百姓心理上將會有一個較大的緩衝,有利於工作的推進。
在資訊社會裏,在政府資訊公開的大勢中,在透明政府理念之下,民眾的知情權也應得到彰顯,民眾的權益也應得到保障。一些地方“平墳”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應當向百姓説清楚講明白,不能採取欺騙、遮掩的方式。唱著高調,反而更讓民眾反感。根據墳地的使用權情況,以及復耕後帶來的收益,民眾也應當享有相應的權益,而不是靠邊站。
從長遠情況看,人多地少的矛盾必然存在,但解決辦法非止一端。與其從一個隱性矛盾較為複雜的領域去獲取土地,不如使建設用地集約化,提高建設用地的效率。粗放式的城市向外擴張,容易使很多問題矛盾衍生激化出來,反而會給未來的發展帶來更多的障礙。
發展的核心立場就是以人為本,這是黨的十八大強調的重要內容。我們做任何工作,都必須把人的工作做到位,更多從百姓角度出發去考慮問題、去推動工作。否則,搞發展卻把百姓得罪了,那發展又究竟是為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