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新京報》報道,6月24日,溫州公車改革首批215輛公車順利拍賣成交,拍賣車輛約佔總數80%,成交價總計1059.48萬元。據稱,這次拍賣起拍價總計645.34萬元,成交價比起拍價增幅61.92%。相應地,賣了公車之後,對溫州市區範圍內的公務交通,從科員、辦事員到局長,每月每人最高補貼3100元,最低300元。
近些年來,各地車改推出了不少措施,拍賣公車就是其中之一。眾所週知,公車多半不是孬車。公車的配置、車況、保養都不會太差。甚至有的公車除了外殼沒換,內裏的“瓤兒”早就升級換代,實打實地“金玉其中敗絮其外”。這也就部分解釋了為什麼歷次公車拍賣都場面紅火。
因為當初購買的時候就不是花乘車人自己的錢,而是由財政來承擔費用,再加上政府賬目支出一直秘不示人,雖然不至於想怎麼花怎麼花——畢竟還有採購標準擺著,不能太過分——卻也不會像私人購車那樣精打細算、適可而止。報道中提到,這次拍賣會上的公車主要是中低檔車,以本田、大眾和豐田品牌居多,最低的一輛成交價僅為5000元。這些車買的時候是多少錢,維修保養又花了多少錢,現在到了賣的時候,卻5000元就打發了。5000元,恐怕還買不下來一瓶高級茅臺酒。這樣的落差,也就難怪有人説“崽賣爺田心不疼”了。話説回來,車改,改就比不改強。溫州這次下決心拍賣公車,至少是走出了萬里長征第一步。
那麼,車改的一小步,是不是就是廉政的一大步,就批評不得呢?非也。即便“成交價比起拍價增幅61.92%”,即便這是一種改革的姿態,但輿論該質疑還是要質疑的。誰叫他們當初花了納稅人的錢?有針對此事的評論説人們對溫州太苛刻了,其實這是愛之深責之切。如果有一天群眾真的什麼聲音都不發出來了,徹底漠不關心了,那才是出大事了。至於表揚,自有上級政府,61.92%的增幅也算得上政績了,雖然人們並不知道底價是怎麼制定、依據什麼制定的。
最後説説車補,常識告訴我們,拿300元的多半是碎催,拿3100的極有可能是領導。既然溫州擺出了願意試水公車改革的姿態,何不乾脆連按級別發車補的慣例也打破,而是根據工作崗位、實際發生的交通量來核定補貼錢數呢?這樣就不會出現領導出門不多、車補不少,員工反倒自己貼錢滿街跑的不公平。另外還想問一句,車補,肯定是上稅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