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對記者一躲二拖三罵,道個歉就想完?

時間:2012-06-07 13:14   來源:檢察日報

  記者追問廣東佛山工傷數據,卻遭佛山市人社局副局長粗口對待。日前,佛山九江一傢具廠男工因斷指索賠未果,跳樓身亡,工傷維權再陷輿論漩渦。媒體報道後,南方都市報記者多次追問佛山人社局相關工傷數據,在正式電話採訪中,卻遭該局分管副局長劉國斌破口大罵。5日晚,爆粗局長登門道歉,並稱工傷數據正在整理,預計下週一前公佈(6月6日《南方都市報》)。

  “你他媽的,真是,你給我亂扯”,“屁……X你媽的X……”——假如不是記者錄了音,真不敢相信,這些話居然出自堂堂佛山市人社局副局長之口。

  面對記者正常的採訪要求,先是“躲”——謊稱外出開會,對記者避而不見;然後是“拖”——被記者當場堵在辦公室後,嘴上説“很重視採訪”、“儘快準備好”,事實上卻遲遲不予回復;最後是“罵”——在記者無奈發稿揭露人社局領導“躲貓貓”並再次追訪時,暴跳如雷,大爆粗口,還語帶威脅地警告記者“以後不要來佛山了”……這位人社局副局長的所作所為,充分展示了官員對輿論監督的排斥、不屑與驕橫,充分展示了輿論監督舉步維艱的現實困境,充分展示了政府資訊公開、新聞發佈制度相關法規、規定的疲軟無力。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資訊”,這是《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要求;“行政機關應積極主動、及時發佈新聞資訊,澄清事實,解疑釋惑”,這是一個月前剛剛開始實施的《佛山市政府新聞發佈管理辦法》的明文規定。後者還明確,對於“輿論已經或可能廣泛關注的事件、話題,屬於行政機關職責範圍之內應公開説明相關情況的”,“行政機關應主動啟動相關程式,開展新聞發佈工作”。南方都市報記者針對輿論廣泛關注的打工者斷指索賠未果、跳樓身亡事件,要求市人社局回答“佛山每年遭遇工傷的工人有多少”、“發生工傷事故後,索賠程式是怎樣的”以及“工人維權遭遇了哪些困難”等問題,儘管刀刀見血、一一戳到了人社局的痛處,但根本不算過分,也完全符合上述規定。可是他得到的,不是佛山市人社局積極、主動、及時的回應,而是副局長的一躲二拖三罵——國務院的行政法規、佛山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對這位副局長而言,完全就是廢紙一張。

  迫於壓力,副局長道歉了。但一句道歉,顯然無法消除此事造成的惡劣影響。何況,所謂道歉,嚴重缺少誠意:謊稱外出開會被記者當場堵在辦公室,還説“沒有躲貓貓”?“不知是記者正式採訪”、“平時説話比較粗”,就是爆粗口的合理原因?這是道歉,還是狡辯?

  《佛山市政府新聞發佈管理辦法》規定:“對工作不積極、造成工作陷於被動,或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改正。”副局長不把規定當回事,佛山市政府總不能也把它當廢紙吧?如果一句道歉就既往不咎,今後對記者一躲二拖三罵的官員,註定還會涌現,輿論監督註定還會舉步維艱,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註定還是空話。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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