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風險防控要“頂天立地”

時間:2012-04-25 09:35   來源:廣州日報

  近年來,廣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但也出現了“經濟發展上去了,部分幹部倒下了”的情況。據統計,2011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調查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377件411人,其中處級以上幹部34件39人。

  幹部的倒下,固然有其主客觀原因,但也為建設廉潔廣州提了個醒:必須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強化制度設計,從而為廣州走新型城市化發展道路保駕護航。

  新的形勢,新的任務,對廉政風險防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廉政風險,説白了就是腐敗風險,因而,抓好廉政風險防控實質上就是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實踐證明,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不但可從源頭上有效預防腐敗,規範權力運作,讓幹部知道“風險”、不敢“冒險”、力求“保險”;還可以在“全面防控”的同時,加強“重點防控”,以長效機制促進廉政風險防控的常態化。

  而要使廉政風險防控常態化,須在制度設計上築牢防線。其實這也是建設廉潔廣州“六條路徑”的應有之義:一串完整堅固的監控鏈條、一套科學規範的制度體系、一張疏而不漏的懲戒大網等,都是希望把教育、制度和監督等內容有機融合在一起,逐步消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如何以合理的制度設計,防控廉政風險?廣州一些單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經驗告訴我們,廉政風險防控制度設計要能“頂天立地”。“頂天”就是要學習借鑒國內外廉政風險防控的先進理念、做法和經驗,進行機制制度的頂層設計。如2004年,德國就通過立法,要求全面開展廉政風險分析評估和相關的制度預防工作,相關規定中還列舉了可能發生腐敗的10種中性跡象和28種報警性跡象。這些“他山之石”,大可以借鑒並完善“以為己用”。“立地”就是立足於本部門、本單位,根據崗位運作特點和風險隱患特點,探索建立具有地域特色、部門特點、真正管用的機制制度。如廣州市工商局推行“人防和機防”相結合,崗位廉政教育與制度機制建設相結合,就是個不錯的範例。

  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既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機制建設,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眼下必須從促進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戰略高度,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為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率先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提供有力保證,最終實現“廉潔廣州”的總目標。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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