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偉在他的《尋路中國》裏寫道:在中國,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要打制度的擦邊球。公費旅遊就是最典型的例證。
延安寶塔區衛生局10名公務員謊稱“開會”卻公費旅遊,引起網友熱議。寶塔區衛生局局長張永春説:“這次旅遊不是公費旅遊,是自費,主要錯誤是跟區政府撒了謊,長達8天不在崗。但安排集體旅遊,主要是考慮到他們已經兩三年沒休過公休假了。”對於是否公費旅遊,當地紀檢委很神秘,表示“不便透露細節”。(4月18日《華商報》)
對於這次集體旅遊,在局長看來,不僅是對“三年未休公假職工”的人性化安排,更與公費旅遊的民間質疑無涉,主要錯誤在於跟區政府“不得已撒了謊”。
如果這些公務員的確三年沒休公假,在自費前提下,完全可以由其自主申請輪休;可是,單位為什麼要組織集體休假和集體旅遊呢?
而紀檢部門“不便透露細節”的表態更讓人疑竇叢生。究竟是否公費旅遊,這個真相公佈出來有那麼難嗎?
公務員集體旅遊,在相關部門那裏,一下異化成了一個簡單的手續問題,至於該行為是否違紀違法,則顯得無足輕重。
何偉在他的《尋路中國》裏寫道:在中國,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要打制度的擦邊球。其中最基本的真理就是,事後原諒比事前許可要簡單得多——公費旅遊就是最典型的例證。
這位局長現在説“主要錯誤是不該撒謊”,可他心裏應該清楚,若事前請假組織集體港澳遊,依據現有規定很難獲得許可,所以衛生局寧可組織集體曠工去旅遊;但是,雖然事前不能見光,事後曝光卻不要緊,只需對上級主動承認不該撒謊,就能尋求到事後原諒。
因此,紀檢部門應儘快公佈真相。如公費旅遊屬實,不僅要事前不許可,更要事後嚴厲究責。當然,如不是公費旅遊的,集體出遊是否得當,是否會影響部門工作,為什麼又要撒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