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關嚴格把關”的“慫監管”背後,有監管部門間職責交叉的因素,有工作人員作風慵懶的問題,更有共同牟利的利益驅動和官場人情等潛規則作怪。監管集體失語遭拷問不是一次兩次了,辦法其實可以比問題多,關鍵是有關部門想不想、敢不敢做
3年間,湖南道縣客運辦主任劉春生夥同相關部門人員,採取虛報公交車數量的方式,套取國家成品油補貼款百萬餘元。就在案發當年,為了防止醜聞敗露,當地相關部門依舊指示公交企業繼續造假套錢——4月4日,《法治週末》對這起案件進行報道,記者調查顯示,當年為劉春生出具和修改假證明的縣財政局、縣城管局、縣交警大隊等單位相關人員,至今沒有受到任何追責。
讓人驚訝的不是一個“芝麻官”能貪腐上百萬元,而是國家補貼竟然如此好騙。
近年來,為了減少油價上漲對困難人群和基礎性行業的影響,中央和各地政府陸續對農業、漁業、城市公交、計程車等行業發放油補。可從媒體的相關報道來看,“國家的錢不拿白不拿”似乎成了一種潛規則,一些地方的一些部門和人員顯然把這筆錢當成了唐僧肉。
問題是,要獲得國家補貼,都要通過嚴格的審核。以道縣為例,道縣兩家公交企業將補貼車輛數目上報後,首先由縣客運辦審核,然後上報縣城管局審核,再上報永州市公用事業局。同時,道縣財政局也將縣城管局報來的車輛數審核後,上報永州市財政局。然後,由永州市公用事業局和市財政局分別將數據上報湖南省交通廳和湖南省財政廳,最後上報給中央相關部門。也就是説,從公交公司到中央相關部門,中間至少要經過七八道關卡。“神奇”的是,這七八道關卡竟然都失守了。正如涉案的公交公司負責人所説:“這麼多審核環節只要有一關嚴格把關,劉春生就得不到這筆錢。”
一家公交公司有多少輛車真有那麼難查嗎?虛報了數量真有那麼難發現嗎?車輛都是有備案的,哪年買的、號牌是多少、年檢情況如何、是否及時繳納了相關費用,應該都是有記錄可查的。將20輛車虛報成30輛,居然沒被發現,有關部門的眼睛究竟是長到哪兒去了?
“只要有一關嚴格把關”可謂一語中的,戳中了各相關領域的監管部門的現實軟肋。對一項社會事務的管理往往會涉及多個部門,每個部門各司其職才能保證整個監管鏈條的完整,就算某一個環節出現了紕漏或者疏忽,只要其他環節的部門還堅守在崗位上,哪怕只有一個部門在堅守,問題都不會如此嚴重。可從此案看,居然有時沒有一關負責任,沒有一關守得住。
看看類似的例子。比如地溝油,從回收餐廚垃圾、到生産提煉、到加工包裝、再到批發銷售,至少涉及衛生防疫、品質監督、工商管理、環保、市政、城管、公安等多個環節,被爆出來的大案包括地溝油最先引起強烈關注,公安機關功不可沒。當然,人們據此可以説,至少這個環節沒掉鏈子。但轉念一想,當真如此嗎?破了案的自然是保住了最後的環節,可還有多少尚未發現的地溝油還在市面上流通?對它們來説,是不是每一個關卡都失守了?比如,一些非法建設的樓房,從打地基到高高建起再到開始銷售,可曾有哪一個監管部門多問一句,追蹤、查處一下?
現實中,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往往是有組織、有鏈條的,而相關監管的隊伍可能是鬆懈的、有漏洞的、難成體系的。如此監管力量拿什麼監管住環環相扣、“齊心協力”的違法違規者?
“沒有一關嚴格把關”的“慫監管”背後,有監管部門間職責交叉的因素,有工作人員作風慵懶的問題,更有共同牟利的利益驅動和官場人情等潛規則作怪。這樣的局面該如何化解?比如盡可能明確、細化不同職能部門的職責劃分,讓監管部門不那麼容易相互推諉;問責更加及時和徹底,不能只處罰某個“帶頭人”或者説關鍵人物,而應該追責獲利鏈條上的每一個部門和人員;搭建制度平臺,實現公眾對監管者的有效監督,等等。
監管集體失語遭拷問不是一次兩次了,辦法其實可以比問題多,關鍵是有關部門想不想、敢不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