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在“新聞1+1”節目中,白岩松為我們解讀了23日發生在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生遇害(一死三傷)事件,以及該事件引發的社會反響。看完節目,思緒雜亂。
一、關於“醫患糾紛”
事件本身的是非對錯,行兇者的兇殘,受害者的無辜,幾乎是無須辨析的。困難的是厘清該事件與“醫患糾紛”的關係,因此,白岩松稱“這不是什麼醫患糾紛”。但是,白岩松又説,“如果我們把醫生當成敵人的話……”這個假設,把人群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我們”,一部分是“醫生”,這不就是關於“醫患矛盾”的思維嗎?而3月24日中國醫師協會以“人神共憤,慘無人道”為題發表了聲明,要求嚴懲兇手;同時還要求政府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責,保護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希望社會聽到這種呼聲——這也是對“醫患矛盾”的思考和呼籲。如果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按規定走法律程式就可以了。
是否可以這樣理解,即使該事件的性質不是“醫患糾紛”,但它很難擺脫“醫患糾紛”這個背景。醫患關係,仍然是一個繞不過去的難題。
二、關於“高興”
騰訊網對此事件做了一個調查,共有6161人次投票。在4個選項中,選擇“憤怒”、“難過”和“同情”的,分別只有879、410和258人次,而選擇“高興”的高達4018人次,佔到了全部投票人次的65%。
對這樣的慘劇,竟然會設置“高興”的選項!該項調查的策劃者太冷血了。但是,有65%的人選擇“高興”,似乎證明策劃者有“先見之明”。這4018人,都是一樣的“高興”嗎?他們之間,難道沒有任何區別嗎?有的人,會不會是自認為是醫患矛盾的受害者,借此發泄情緒?有的人,可能與此事沒有什麼可以類比的利害關係,也可能會選擇“高興”——估計他不會設身處地想一想,他的“高興”,對受害者及其親友,乃至整個社會,是一種什麼樣的傷害;很可能他不知道自己在説什麼。就像我們在馬路上遇到堵車、擁擠時常會聽到有人説“怎麼不來一個地震”——他以為自己跟“地震”是無關的,就如同某些“高興者”不會去想自己的“高興”會影響他人對社會的觀感、判斷,進而影響他人的行為,而他人的行為最終有可能影響到“高興者”自己的生存。
魯迅曾説:“造化生人,已經非常巧妙,使一個人不會感到別人的肉體上的痛苦了,我們的聖人和聖人之徒卻又補了造化之缺,並且使人們不再會感到別人的精神上的痛苦。”現在似乎還可以加一句:造化已經完滿到讓人看不到自身所受的威脅,而且在不自知中自殘。
三、關於“仇恨”
白岩松用“仇恨”一詞來指稱某種情緒,而我更傾向於用“敵意”一詞。因得知李某某患有肺結核,考慮到治療強直性脊柱炎會對肺部造成影響,哈一醫醫生建議李先治好肺結核病,再來治療強直性脊柱炎。李某某認為醫生不給他看病,隨即心生不滿——僅僅是因為“不滿”,李某就去商店買了水果刀,回到醫院行兇,而且一死三傷4位醫生,都沒有與李某接觸過,都不是當初給他看病的醫生。
稍加辨析,可以看到兩點,一是李某的敵意“燃點”很低,“不滿”立即上升為“敵視”,情緒很快變成行為;二是敵視的“泛化”,將特定的某人引起的不滿,轉移到其他既無辜也無關的人頭上,心理上全無障礙,變成了一個完全受敵意控制的魔鬼。
雖然目前還無法獲知李某以前的經歷,但不難發現,李某心理狀態和行為模式,並不為李某一人所獨有。在馬加爵案、藥家鑫案等諸多極端或不太極端的案件中,人們都讀出了“戾氣”,暴戾之氣,必以他人為敵。所謂“敵人”,即利益關係截然對立,“不共戴天”者也。由此觀之,“高興”,是不是也是一種“戾氣”、敵意呢?
因了四千余人次的“高興”,白岩松自問:“我們是不是也有可能成為兇手當中的一員呢?”這是因為,這種敵意很可能蟄伏于很多人內心深處,只是我們自己意識不到罷了。如果敵意的惡性發作愈來愈普遍,其他個體心中的敵意的“燃點”也會隨之降低,這時候,個人的自省、自控就顯得尤為重要。當然,對社會管理者來説,應當儘快調整社會管理理念和方法,包括調整利益分配,以緩解、化解敵意。遏制此類惡性事件,頭盔、盾牌、防割手套、強光手電、催淚噴霧劑、防刺背心等“硬體”,有多少治標的作用就值得懷疑,治本更加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