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已經準備在2012年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個人資訊聯網工作,為“按家庭徵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此前,如何統計異地同一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一直是個稅按家庭徵收改革的最大技術障礙。(本報今日15版報道)
只見“個人”而無視“家庭”,無疑是現行個稅稅制一個十分扎眼的明顯弊端。這一方面表現在,從“稅負”角度看,它會人為地造成明顯的稅負不公,導致一種事實上的“富者少納稅、貧者多納稅”的反公平納稅效果。另一方面,從社會倫理角度看,罔顧家庭的個稅稅制,無形之中也會産生一種反倫理、薄人倫的社會效果。即不鼓勵人們積極主動地去“成家立業”、擔負以家庭為核心的各種倫理責任。既然“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單身漢,與供養家庭的頂梁柱之間,納稅是一樣的,那麼後者豈不是事實上被懲罰了?
對於“按家庭徵個稅”的必要性合理性,即便是國家稅務部門,也一直並不否認。早在2007年,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便曾承認,“以家庭為單位綜合徵收個稅是稅改的發展目標”。但5年來,“按家庭徵個稅”依然是個紙上的畫餅。有關部門對此的回應,往往千篇一律地都是“條件還不具備”。
這一次,“按家庭徵個稅”是真的來了麼,它當真能被迅速推進、儘快兌現麼?
應該承認,施行“按家庭徵個稅”,確實存在現實的技術難題。在各政府部門資訊充分互聯互通之前,“如何統計異地同一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確乎“是個稅按家庭徵收改革的最大技術障礙”。但同樣應看到,其一,造成這一技術障礙的責任,並不在納稅人而在政府自身(納稅人早已通過各種渠道,如公安、民政、社保、金融等,將個人家庭資訊交給政府);其二,這種技術障礙並非不可克服,更非長期難以克服。“住房限購”也是以家庭為單位,不是早就一直在執行麼?“住房限購”可以做到的,個稅納稅何以不能做到、遲遲沒有進展?
在這裡,我們恐怕更應充分意識到,對於“按家庭徵個稅”,站在自身利益角度,稅務部門實際上是沒有什麼動力和熱情,反倒很可能是一件“吃虧不討好”的事情:不僅會增加稅務部門的徵稅成本(如完善網路、蒐集核對資訊),另一方面,也會因為稅負的減輕和趨於公平而“影響到個稅增長”。
因此,“按家庭徵個稅”其實並不單純只是一個技術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利益問題、博弈問題。那麼,為了更好地全面推進“按家庭徵個稅”,促使它早日落實兌現,我們顯然不應僅僅滿足於眼下簡單籠統的“正在進行技術準備”,還應積極敦促相關部門,為之厘定一份清晰明確、包含階段性目標,並有利於進行社會監督的時間表、線路圖。否則,“技術準備”究竟準備到何時、是否遙遙無期,恐怕都會變得難以預測、沒個準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