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二,中國青年報刊發一則消息,題為《山東墾利縣:百名“三門幹部”進村做“第一書記”》。消息不長,分為三小段,請看:
“3月19日,山東東營墾利縣105名青年機關幹部集體出征,奔赴相對薄弱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擔任‘第一書記’。
據了解,墾利縣首批‘第一書記’正常任期兩年,對任期內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必須繼續任職直至幫扶任務完成;對工作突出、群眾滿意的,納入後備幹部重點培養,優先提拔重用。
年輕幹部思維活躍、綜合素質較高,但多是從家門到校門再到機關門的‘三門幹部’,應對複雜問題、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不足,很容易脫離群眾。讓優秀年輕機關幹部走訪基層接地氣,既培養、鍛鍊了年輕幹部,又為基層黨組織注入了活力。中共墾利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張鋒説。”
最近一個時期,從報紙上經常看到“第一書記”這個名詞。我是一個有近40年黨齡的老黨員,現在還是一個基層黨支部書記,知道我們黨在某個歷史時期有過“第一書記”的職務,但“文革”以後似乎就不再設“第一書記”職務。昨天,我又反覆讀了幾遍黨的十七大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黨的中央組織、黨的地方組織、黨的基層組織中,都沒有“第一書記”這個職務。
“第一書記”不是黨章規定的,屬於一些地方的創造。嚴格地説,這是違反黨章的行為。我估計,使用“第一書記”名稱的人們也知道黨章裏沒有,因此,特別加上引號,以示並非真正的“第一書記”。
退一步説,即使需要有“第一書記”,上百名“第一書記”都由上級組織直接指派,有的地方指派下去的“第一書記”甚至成千上萬,也值得研究。《黨章》規定:“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徵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産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眾多“第一書記”由上級組織指派下去,既沒有經過黨員大會選舉,又沒有廣泛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顯然是剝奪了基層黨員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章》賦予了黨員的權利,並且在《黨章》中規定:“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我支援“三門幹部”進村,既接受培養、鍛鍊,又為基層黨組織注入了活力,是一舉兩得的大好事。但是,“三門幹部”進村就做“第一書記”,有點“欽差大臣”的味道,反而不利於“三門幹部”的培養、鍛鍊。我在京郊農村插過隊,並且在農村基層黨支部入黨,多少對當時農村黨支部和黨員情況有些了解。如今已經過了近40年,情況有了很大變化,一些基層組織相對薄弱了,要真正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還要雙管齊下,既需要派下來的幹部短期幫扶,更需要當地黨員內生長期健康力量。(蘇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