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互毆,“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時間:2012-02-20 11:06   來源:人民網

  “公安縣農機局正副局長辦公室互毆致雙方受傷”的消息在網上流傳多日後,昨日記者獲悉,湖北公安縣縣委已對兩當事人作出了處理。昨日,該縣對此作出處理:由縣委領導會同紀委、組織部門對陳、朱二人進行誡免談話;對陳、朱二人在全縣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陳、朱二人向縣委寫出深刻檢查。(2月16日《武漢晚報》) 

  又一起正副局長互毆事件,就像翻拍劇一樣,雖然戲路老套,情節相倣,卻依然不能消減公眾圍觀的熱情。潮水般的質疑、嘲諷聲裏,不光有對官德修養缺失的喟嘆,還有這看不懂的處理方式。 

  一者,早在本月9號,公安縣農機局正副局長打架的的消息就在網上傳出,事件的起因、經過並不複雜,為何公安縣的調查處理結果一週後才拿出?衡陽市司法局正副局長會議室互毆事件發生後,當地有關部門當天下午就拿出了處理意見,並開通官方微博公佈調查結果。兩相比較,公安縣難脫怠慢輿論之嫌。 

  二者,公安縣的處理決定,看似複雜,但濃縮下來就一句話“對陳、朱二人各打五十大板”,誡勉談話也好、寫檢查也罷,兩人都是“見者有份”。倆小孩子打架,大人在調解之前都要問個動手的先與後、事情的是與非,分別指出誰對誰錯,這樣孩子即使挨批評也能心服口服,最終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為何公安縣對兩位局長的處理卻不分青紅皂白,劃分責任就像分蘋果一樣一人一半?由是觀之,公安縣又有侮辱輿論之嫌。 

  動不動就拳腳相加,這是地痞流氓的邏輯。兩位公僕以如此方式解決問題,不僅抹黑其個人品行官德,更傷及公共機構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理應依法依紀處置。《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四條明確規定:“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式合法、手續完備。”顯然,兩位局長打架絕不是無緣無故,即使他們不為當地官場形象著想,至少也得為自己的仕途考慮,這場“格鬥”自然也能分個孰對孰錯,誰的責任大誰的責任小。那麼,公安縣在處理此事時,是否依法做到“公平公正”、“責罰相適”、“定性準確”?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理方式,不但兩位局長心底不服,公眾輿論也難以平息。 

  事實上,公眾對此事的關注目光中,不但有對官德底線失守的擔憂,更有對“三公”經費的關切。兩個局長打架就因去年一筆未報銷的接待費用,究竟是局長堅持原則公事公辦、副局長損公肥私違規操作?還是副局長公務接待屬實、局長搞“一言堂”耍賴?回答好這些問題,不但是讓兩位局長心服口服之舉,也是對納稅人利益的一個交待。因此,還希望公安縣相關部門不要再等閒視之、含糊其辭,敷衍塞責、抹平了事。(任小康 原題:正副局長互毆,焉能只是“各打五十大板”?)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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