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法忍受訪民胡連友、魏愛國在網上持續發帖,控訴自己存在涉黑、暴力執法等違法行為,湖南東安縣公安局長鄭航連同該局政委陳毅強、下轄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別向當地法院起訴上述2人誹謗,要求他們道歉。(2月16日《南方日報》)
遇到誹謗,是常事,局長自然也不例外,遭遇誹謗,該怎麼辦?最好的辦法,自然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利。問題是,一方是普通老百姓,一方是手握權力的官員,這兩者的力量是不對等的,為此,我們見過很多“跨省追捕”,權力一蠻橫,公民就遭殃。而很多時候,恰恰不是因為公民誹謗了權力,而是在講述著事實,但權力感覺到不舒服,就用手中的權力演繹起一幕幕鬧劇,從這個意義上説,局長起訴訪民誹謗的做法,是值得官員學習的,確切地説,是在給權力普及法律常識。
局長起訴訪民誹謗,是否就表明自己是個清官,這也不一定,有時候也難免是演戲,但既然用法律手段來解決,當然是一切以事實為依據。這是給官員示範,也給公民法律信心。(王軍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