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土資源部啟動的土地違法二次問責會有多少官員被拿下,會不會有“老虎”被處罰,約談會不會成為“雞肋”,引人關注。可以借助公眾監督的力量,讓被約談對象在全國人民面前好好“亮亮相”,在相關地方的政績評價中,重重地加上因某事而“被約談”的這一筆,讓約談的威力真正顯示出來。
央視2月13日報道了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嚴重違法佔地案件,令人觸目驚心,而這只是2012年土地違法案件中的一個。來自《法制日報》的報道稱,國家土地總督察、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去年底在京約談重慶、四川、寧夏、青海、貴州、湖北、浙江、福建以及上海9個省(區、市)的一些嚴重土地違法的地級市以及縣市的政府主要負責人,並將對2010年度土地違法嚴重地區市縣一把手問責。這是國土資源部啟動的二次土地問責行動。2011年7月7日,國土資源部公開了首次土地違法問責結果。全國有73個市縣政府相關負責人被給予黨政紀處分。
我國耕地資源嚴重不足,只有世界平均水準的40%。為了保護有限的耕地資源,我國實行著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即便是佔用一畝耕地,都需要嚴格的審批程式。然而,各種巧立名目破壞和侵佔耕地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參與其中,有些地方甚至到了瘋狂的程度,公眾對此憂心忡忡。
從國土資源部開展的二次土地違法約談行動中可以發現,這些被約談的違法者,有的是違法佔地嚴重,像重慶永川區,有的是公然違法批地,像雲南楚雄州。有的是巧立名目,有的是頂風違紀。有的是企業違法地方政府支援,有的則是地方政府直接參與。其中有一個突出的傾向,即違法者都放大了企業利益、地方利益,而忽略了國家利益,為了局部利益,不惜損害整體利益。在這些被約談的土地嚴重違法的地方官員中,不乏為自己行為的開脫者,如有的不認可違法佔地數量,有的不認可違法佔地的程度,有的不認可違法佔地的性質。在這些人的心目中,似乎只要為地方發展,國家的大政方針就可以被虛置。事實上,這種嚴重的錯誤思維在一些官員中並非少數,“你説你的,我做我的”。
如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你説你的、我做我的”的結果是,耕地不斷被搶佔。公眾在抨擊這些違法者利令智昏的同時,也在高度關注對違法者的問責效果。有些人將其歸結為約談力度不夠,因為2009年度的首次土地問責中,儘管有73名官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但無一人被撤職,因而被指“力度過小”、“只打蒼蠅,不打老虎”。有人將其歸結為司法介入滯後,雖然移送司法機關20人,但沒有官員因違法承擔刑事責任。也有人認為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沒有明確約談過後繼續違法者的違法責任等。因此,對於國土資源部啟動的土地違法二次問責會有多少官員被拿下,會不會有“老虎”被處罰,約談會不會成為“雞肋”,引人關注。
作為一種制度性安排,約談建立於2007年,現在很多領域都建立了行政約談制度。約談所顯示出來的警告作用,對一些官員是有觸動的。也許沒有土地違法約談,今天違法的就不僅僅只是這些地方,可能範圍更大,程度更嚴重。因此,有關方面應該對約談中存在的問題給予高度重視,如問責不嚴厲,處罰不徹底,司法跟進不及時,沒有形成持續的壓力等,同時,不斷改進約談的程式,加大處理力度。比如,可以借助公眾監督的力量,讓被約談對象在全國人民面前好好“亮亮相”,在相關地方的政績評價中,重重地加上因某事而“被約談”的這一筆,讓約談的威力真正顯示出來。
懲治土地違法,守住18億畝紅線,絕不允許有人“你説你的,我做我的”。在其他領域也是一樣,政令暢通是一切改革舉措得以順利推進的基本前提,這一點,有必要進一步澄清認識。(郭振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