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負責人23日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要繼續堅持房地産調控不動搖,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支援居民的合理購房需求,優先保證首次購房家庭的貸款需求。(12月25日新華網)
最近召開的全國住房工作會議傳遞了多個資訊:明年新建保障房將超700萬套,要基本建成500萬套以上;明年將繼續堅持房地産調控不動搖。顯然,這些積極信號給公眾吃了一顆“定心丸”,將繼續促進商品房價格合理回歸和公民居住權益實現。
今年1000萬套保障房基本全部開工,也基本實現了有關部門當初的承諾。以此來看,明年700萬套保障房全部開工、500萬套基本建成也不是什麼大問題——這些保障房建設任務大概都能完成,但是,某些公開要求的任務可能面臨很大困難,譬如,優先保證首次購房家庭的貸款需求。
原因很簡單,這樣的任務超出了住建部的能力範圍。眾所週知,購房貸款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公積金貸款,一種是商業貸款。在筆者看來,這兩種貸款恐怕住建部都做不了主,原因是不同的監管主體在管理,住建部大概只能説説而已。
從職責上來説,公積金貸款的確歸住建部監管,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都是住建部説了算。但問題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際上都歸地方管理,住建部的要求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執行。
顯而易見,住建部更無權去要求商業銀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優先保證首套房貸款需求,商業銀行也不會聽住建部的話。商業銀行會聽誰的話呢?大家都知道,商業銀行只聽銀監會的話。實話實説,要保證首套房貸款需求,只有銀監會嚴格要求或許才能起到作用。這是由監管體制所決定的。當然,在金融市場化的情況下,商業銀行也未必會乖乖聽銀監會的話。畢竟,商業銀行都是以追求利潤為目的,沒有優先保證首套房貸款需求這樣的自律意識和道德意識。
因此,筆者建議,當房地産調控涉及信貸、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時,最好是相關部門聯合發佈要求,並明確各自監管職責,不能讓一個部門替其他部門表態,每個部門都應該按照宏觀調控的總體部署自覺履行職責,指望其他部門來“提醒”總是不大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