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11月23日報道稱,有人擔心,年底將近,政府部門為了執行預算“突擊花錢”的情景即將再次上演;另一些人則期待,一週前剛剛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的《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能夠讓現實有所改變。
據11月2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年末的一個月中,各級政府在2007年花掉1.2萬億元,2008年花掉1.5萬億元,2009年花掉2萬億元。而今年,財政部門不得不在餘下的近兩個月中確定超過3.5萬億財政資金的去向。數據顯示各級政府2月內可能突擊花3.5萬億。
民眾顯然對政府的年底“突擊花錢”是見怪不怪的了——如果不是有近日的湖南某商人的“告官”行動,可能這樣的“老生常談”問題,擺上不桌面供更多人熱熱烈烈的討論。而這起“告官”行動,緣于:湖南省財政廳、文化廳、省直機關政府採購中心花了3000萬元,買下了市價1500萬元的東西——這是否有點“病態”?
比行動“病態”的還有,我們看到的“病態”話語。一名政府官員把輿論拐上了另一條更寬敞的軌道。在不久前的一次採訪中,湖南省文化廳規劃財務處處長丁宇對《法制日報》記者解釋説,這次採購同時限制了商品的最高報價和最低限價,究其原因,除了“保障品質”,還有“預算執行的需要”——這樣的邏輯,真的可以站到住腳?如果站不住腳,為何又成為了一直以來的“潛規則”?
甚至,我們可以看到的“病態”不止這些。一名稅務局的公務員抱怨年底買發票的人太多,因為“太多工作項目集中在年底開展”;一個網友甚至還據此編出了打油詩:“年初預算足,年底突擊花……”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説,“突擊花預算”是各個部門、各個單位都存在的普遍現象。“我們不允許上一年沒用完的預算留到下一年,因此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裏全部花完。”凡此種種,在民眾看來,是否可恨可笑?
“突擊花錢”不可走入“病態之路”。在政府工作中,我們必須有科學的預算計劃,讓具體的工作在規定的預算內合理的運作,而我們看到的“突擊花錢”,甚至是“年年突擊”,還可有科學預算的影子?其次,我們必須有嚴格的陽光與廉潔的監督。政府工作涉及到“花錢”的問題,就必須有全程的陽光監督,必須符合民情民心民願——為了把錢花出去,高價花銷買來低低品,這“家”當得讓人們心裏不舒服,甚至是對政府公信力産生懷疑。再者,我們必須有相應的問責懲處舉措。要及時組織監督檢查行動,卻“突擊花錢”過程中的違規違紀違法亂紀現象等進行有力的查處,以懲之手段治“病”。
百姓錢,當珍惜;納稅人之血汗,當在每一個刀刃上閃光。“病態之路”當警惕!在曝光的種種“突擊花錢”現象及荒誕、可笑的話語、情節中,我們應有反思,應更加注重堅持將政府工作中這項牽動人心的“花錢”工作,做得更加廉潔、透明、陽光,更加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更加有威信的為人民群眾當好“家”,更加經得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