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體報道,雲南師宗縣煤礦發生事故後,多名目擊者和當班礦工表示,當天的私莊煤礦值班領導並未帶班下井。事發後,礦領導齊谷明才匆忙下井,並把臉塗黑,偽裝井下逃生的假像。
這些年來,礦難一直是困擾安全的大問題。安監局領導一直處在怒不可遏的情緒狀態中,不斷飛行檢查,不斷善後,不斷處理,也不斷出臺了各種各樣的規定。但是,礦難就是避免不了?何也?不是高層不用心,不是政策和規定不給力,關鍵的問題是,規定是規定,執行是執行,上級規定往往在執行過程中,被架空、打折了。以領導下井為例,這一政策甫一齣臺,輿論就有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擔憂。事實證明不無道理:師宗的礦領導齊谷明偽裝下井,很有代表性。更有“創意”的是,廣西河池朝陽煤礦曾突擊提拔了7名礦長助理下井帶班,而包括礦長、副礦長在內的5名主要領導卻穩坐在辦公室裏。如果讓網友列舉,還可以找出許多漏洞來。一項政策出臺,決策者應該考慮到可能出現的問題,並根據情況對政策打補丁,以保證政策的完善和可執行,可惜的是,一些普通百姓、非專業人士都能夠預見到的問題,決策者總是信心滿滿地認為可以規避,結果,總是不幸而讓人言中。
再講到另外一個事:11月13日《京華時報》報道,全國已開工的1000萬套保障房中約1/3屬“挖坑待建”情況。對此,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開工標準是,規劃設計的永久性建築工程已進入地基基礎的結構施工,僅搭建施工現場圍護設施或僅開挖基坑的,不計入已開工套數。
這也是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媒體説的數據未必有官方權威,但卻指出了一個事實,就是中央下達的保障房任務,到地方上去,有可能被以“挖坑待建”或者其他的形式來消解,把“開工率”的數字糊上去再説。
由此想到很多時候,我們只注重漂亮的數據,只注意下通知、出規定,但卻在執行環節沒有較真,這才導致形式主義盛行,導致弄虛作假、糊弄上級成為不二法門。保障房,領導下井,其他的一些規定,不也是這樣?如果放開監督,加大懲處力度,擴大行政決策和執行的透明度,這些問題,本都可以避免的。怕就怕這樣的想法:一公開,就可以監督了,一監督就露怯了,一露怯就麻煩了。為了不麻煩,結果,就是大家都能想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