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近日宣佈,廣東汕尾市煙草專賣局局長陳文鑄因嚴重違紀,被給予行政開除和開除黨籍的處分。廣東煙草局新聞發言人林建華稱,陳文鑄違反了出入境管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財經紀律等多項規定。之前媒體曾報道,近年汕尾煙草局業務招待費一個月達200多萬元。(10月17日中國廣播網)
陳文鑄逃過一劫,“雙開”之後可以回家休閒養老了,那些“與工資收入嚴重不符”的家庭財産,余生裏應該是花不完的。
“最牛煙草局長”身負多重違法犯罪的疑點,最終卻是避重就輕,只發落其違紀,閉口不談那許多解釋不清的問題,“嚴肅處理”成了“保護性處理”,再次暴露了體制內自我監管的問題。
雖説陳文鑄問題很多、很嚴重,然而能夠有今天這種罪罰不相等的結局,其實已經不容易了。若不是新華社記者窮追不捨,這個身負多項腐敗的“最牛局長”,現在應該還是“最牛”,或“更牛”。可以説,廣東有關方面對陳文鑄的處理是極其被動,極不情願,迫於輿論壓力,不得已而為之。
這一事件從頭至尾,幾乎就是官官相護,上級保護下級,方方面面都在為陳文鑄開脫的過程。“最牛煙草局長”事件始於網友曝光,省局的反應也算很及時,當月便組成調查組,然而調查結論卻是“情況基本失實”。而後經新華社記者調查,陳文鑄確實存在大量腐敗問題,才有了停職和立案調查;可這一查居然是十幾個月沒有結果,並且對最初那份“罔顧事實,黑白顛倒”的調查結論也不究不問,到今天也不見有人擔責。
陳文鑄擁有多本護照,並多次私自出境,去幹了什麼?違規招錄、調入數十人之多,這背後有沒有“花錢買工作、買調動”之類問題?其合法收入與實際財産要不要對比一下……這些問題都被有意回避了。
衡陽司法局正副局長相互“動武”,有人嗤之以鼻,也有人認為打架或許比“團結”好,太“團結”了就互不監督。這個説法,我認為有些道理,內部人過於惺惺相惜,監管必遭瓦解。共同利益與相互“團結”背景下的自我監管,是監管的死結,沒有外部的、橫向的制約制衡,這種死結是破不了的。況且,監管位置上的官員屢曝違法亂紀,乃至有“我是紀委書記我怕誰”的雷語,説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