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新廣國際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日晶(正廳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行賄一案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吳日晶涉嫌受賄2790萬元、挪用公款人民幣1.445億元及美元1200萬元,另涉嫌行賄108萬元。至此,新廣國際高管腐敗窩案最高涉案人員終於走上審判席。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吳日晶稱自己已經悔罪並退贓,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給我一個機會,不要讓我死在監獄裏。”(10月12日《南方日報》)
一個正廳級的企業老總,不好好地經營發展企業為國家做貢獻,行賄受賄、作風墮落,而淪為公司腐敗窩案的最高涉案人員,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同時也給國家和集體造成無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即便在法庭上,犯下如此重罪的貪官,也未能反思悔改,不但矢口抵賴,還企求法官不要讓其死在監獄裏,實在是可憐可恨可惡之極。筆者不禁要問: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怕死在監獄,為何不怕行賄受賄呢?
好像沒有哪一個人不知道行賄受賄、貪污腐敗,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尤其是那些已經接受過黨教育和培養多年的高管、高官,更會在大小會議上、不同場合中,大談特談必須清正廉潔、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大講特講不能腐敗墮落、不得行賄受賄、不該貪污腐敗,但是,總有那麼一些人,特別是手握重權的大領導、大幹部,膽大包天、以身試法,儘管曾經風光一時,認為自己很是“賺”了,但到頭來基本都落得個傾家蕩産、身敗名裂的可悲下場。因為權再大,大不過法律,錢再多,買不來自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貪,貪心必起禍。這才是千古不變的真理。
既然行賄受賄是犯罪,終究是要坐牢,甚至會殺頭的。但是,為什麼總有那麼多人去冒險、去嘗試?分析眾多貪官的墮落軌跡,不難發現,常常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目前在尚不完善的中國政治體制下,“一人説了算”、“一言堂”等特權現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一些領導幹部的權力運作得不到有效的監督、監管、制約、控制,尤其是在企業、公司內部,更是如此,一些高管常常處於無人能管的位置。因此,完善機制、規範權力運作、杜絕家長制、特權制,是遏制腐敗的關鍵。
二是教育管理方面的問題。教育不是萬能的,但是離開教育絕對是萬萬不能的。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對幹部以及公司高管的教育問題上,一直存在重形式輕內容的現象,甚至有的幹部或高管還玩起假學歷、假文憑,而自己並沒有真的對國家的政策法規以及黨紀條規等學深學透,一知半解、似是而非、渾渾噩噩、稀裏糊塗,缺少正確的價值觀、世界觀、政績觀、事業觀,不犯錯、犯規、犯法才怪。
三是環境土壤方面的問題。社會上、官場內、企業裏,常常會流行一種“有權不使,過期作廢”、“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你好我好大家好,你貪我貪大家貪”的腐朽思想和封建殘余,以及“有錢能使鬼推磨,無錢只能磨推鬼”等“潛規則”,更有一些單位部門集體無意識、集體腐敗。在這樣的環境和土壤下,“出污泥而不染”反而成了另類和白癡。正因為如此,一些腐敗窩案、串案,也就不足為奇了。
四是自我調試方面的問題。俗話説,心態決定狀態,角度決定高度。有些人總是擺不準自己的位置、調整不好自己的心態,見到別人進步自己還原地踏步、看到別人發財自己仍囊中羞澀,便心態失衡、行為失范,喪失良心良知,於是便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和管束,自甘墮落了,更有甚者追求“它日葬儂知是誰,今朝有酒今朝醉”,貪圖享受、紙醉金迷,放縱自己的貪慾私心,作風敗壞、道德淪喪,想不犯罪都難。
五是僥倖心理方面的問題。是人總或多或少會有僥倖心理,貪官尤甚。一些貪官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可貪而貪之,但是,在其胡作非為的時候,總有這樣的心理,認為只要自己偽裝的好,天知地知我知,其他無人能知。正是這種僥倖心理讓一個又一個貪官如“飛蛾撲火”,將自己葬送。因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紙永遠包不住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到被抓、被判的時候,再後悔就為時已晚了。
當然,沒有人天生不怕死,除非其有著堅定的信念,已經將生死置之度外。尤其是貪官,在東窗事發、鋃鐺入獄時,總會對生命和自由表現得尤為渴望和迫切。但是,在公平正義和鐵證如山面前,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嚴懲,企求悲憐換不回生命自由,唯有老實交代、認罪伏法,才能拯救自己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