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治“吃空餉”先治“發空餉”

時間:2011-10-08 14:56   來源:廣州日報

  日前,湖南新寧縣紀委要求立即停發116名“吃空餉”人員工資,責令他們將先前所領工資限期全部退回。紀委負責人表示,還將經濟處罰有關單位負責人。(10月4日《湖南日報》)

  新寧縣一下子揪出116條“吃空餉”的“蛀蟲”,按每人每月工資1000元保守估算,清理行動每年至少可以讓縣財政減少100多萬元的無謂負擔。與其他地方只將矛頭對準“吃空餉”者不同,新寧還將對“發空餉”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這算是找到了“吃空餉”現象的“七寸”。

  “吃空餉”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情,如果沒有另一個巴掌——“發空餉”的呼應配合,“空餉”是根本吃不成的。其實,每一起“吃空餉”現象,不管是由於體制原因、“吃空餉”者的個人原因、單位領導的個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有一點是完全一樣的,那就是單位的負責人對“吃空餉”現象心知肚明,並給予了默許甚至明示。正是單位負責人這個“發空餉”者的認同態度,才使得“吃空餉”能夠大行其道。

  因而,欲治“吃空餉”,必先治“發空餉”,遏制了“發空餉”,“吃空餉”就徹底無門了。“吃空餉”等同詐騙,如果要追究“吃空餉”者的法律責任,應該先追究“發空餉”者的法律責任。就像受賄罪和行賄罪是一對孿生兄弟一樣,“吃空餉”和“發空餉”也是一對孿生兄弟。 (李英鋒 )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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