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部等四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其中,3月26日,長春市一家企業組織暴力強拆,致使未及時撤離的被拆遷人劉淑香(女,48歲)被埋窒息死亡。監察部責令長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並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長春市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
責令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此消息一齣便成了輿論關注的焦點:市長道歉,能否彌合群眾心中的陰影,增強民眾的安全感?市長道歉,能否終結暴力拆遷,讓城市建設遠離“血染的風采”?
近年來,長春市把棚戶區改造工程作為城市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政府的民心工程,決心以“前所未有的魄力”,以謀則必優、幹則必成的決心,上下齊動,打響城市建設史上的一場“硬仗”。
應該説,建設城市、改善民生的出發點是值得肯定的。可是,為老百姓辦好事,更應該講究方式方法,不能因為想辦好事,就不尊重群眾的財産權、生命權;不能因為想辦好事,就可以採取“強制”、“暴力”等非法手段;不能因為想辦好事,就隨意挑戰道德和法律的底線。
作為一項民生工程,棚戶區改造本應成為群眾滿意、上層滿意的“雙滿意工程”。可是,劉淑香事件卻成為“鬧出人命”、“上層震怒”的反面典型。慘痛的教訓,不僅值得長春市深刻反思,更應該成為各級政府部門的鏡鑒。
作為城市建設和發展的“主要責任人”,市長不僅要有“前所未有的魄力”,更要有法治和人權觀念,不能把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不能踐踏公民的權利和尊嚴。作為政府部門的“掌門人”,市長不僅要有“謀則必優、幹則必成”的決心,更要堅持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不能為了政績,強迫別人“發展”;不能為了政績,把人民內部矛盾激化為“對立的矛盾”;不能讓政績工程民生工程,異化為影響發展穩定的“火藥筒”。
我們期待著“市長道歉”是一個好的開端:從嚴厲的問責中,讓人們看到中央堅決制止違法徵地強拆、維護群眾利益的決心,讓政府部門感到違法違規強制拆遷是“一條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觸碰的紅線”;通過嚴厲的問責,遏止一些地方無視法律尊嚴“頂風作案”的歪風,糾正一些地方“跑偏”的政績觀。
遏止暴力拆遷,讓問責的風暴來得更猛烈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