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依法核準死刑後,這兩名罪犯已于19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這樣的消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出人意料”的是最近一段時間關於廢除死刑的聲音不絕於耳,其中呼聲最高的就是官員的經濟犯罪。有人為此還引經據典,認為不僅應該廢除貪官死刑,甚至更應該廢除貪官原罪。其一,貪官主要侵吞國家和社會財産,財産權和生命權不對應,不能通過剝奪生命權來維護財産權;其二,貪官的經濟問題比較複雜,不容易查清,死刑可能導致斷線,不利於進一步查清問題;其三,雖然刑法對嚴重貪污受賄罪行可以判處死刑,但是這樣的犯罪仍然不斷,根除腐敗要靠制度建設,不能依靠死刑。加之最近最高法院出臺的一種“少殺慎殺”原則,讓人産生了一種錯覺,似乎貪官貪再多都無生命之憂了。
現在看來有些人的希望可能要破滅了。這兩位副市長的貪腐行為,在社會影響上極壞,他們身為政府的高級官員,但不思為黨為民,報效國家,卻貪污腐敗,驕奢淫逸。這樣的官員如果能逃過死刑不僅難以服眾,更無法向社會交代。現在法律判處了兩人死刑,並在一天內同時執行,這就等於向社會放出了一個信號:打擊官員腐敗,黨和國家沒有半點手軟,只要有人膽敢無視黨紀國法,膽敢繼續貪腐,法律一樣要讓其命斷高墻。
從新聞後不計其數的跟帖中就能看出,人們在拍手稱快,紛紛對這種鐵腕治腐決心和勇氣交口稱讚。我們的社會需要寬容,需要人性化和包容。但更有一條不容逾越的道德和法律底線,突破了這條底線就會成為人民公敵。許邁永和姜人傑無疑就是兩個大大超越這個底線的人。因此他們的被處決既體現了法律的公正嚴明,也更是眾望所歸。正如一位網友在跟帖中説的那樣:我們實在找不出一條哪怕是很微弱的能夠使貪官免死的理由。相反,假如法律對這二位哪怕表現出一丁點的仁慈,人們都不會答應。
貪官之死大快人心,這雖然有點“庸俗”,但由此可以看出一種社會心態,一種真正的民意。同時這更是一種震懾,根除腐敗不能依靠死刑,但根除腐敗沒有死刑的相助卻萬萬不能。不能通過剝奪生命權來維護財産權,但如果法律的極限不對其生命造成威脅的話,任何形式的維護財産權都是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