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大修,廢除“如實供述”體現進步
時間:2011-06-14 15:05 來源:錢江晚報
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是中國最重要的三部訴訟法。昨日有報道説,6月10日中央政法委全體會議透露,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將進行修改完善。有記者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啟動了包括上述兩部訴訟法在內的三大訴訟法的修改工作,並已經連續兩次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而今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在刑事訴訟法調研中表示,刑事訴訟法修改已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計劃。
法律是嚴謹嚴肅的,但法律也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社會的發展,任何一部法律法規都需要不斷修改與完善。刑訴法自1979年制定至1996年首次大修後,社會也已跨入新的世紀,司法實踐中暴露出來的新問題、新矛盾也顯現其需要完善的地方。
近幾年來,發生了一系列羈押或在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外猝死”事件,甚至還發生了“殺人犯”、“強姦犯”已被處決,可多年後“被害人”復活、元兇投案的醜聞,因此“躲貓貓”也成了這一系列事件發生後,公眾和輿論必提的代名詞。在此現實語境下,冤假錯案多發加劇了這種印象,司法公正面臨挑戰。
好在此次刑訴法大修在即,“你有權保持沉默!”、“不強迫自證其罪”、“廢除‘如實供述’”成為三個可能的修改方向。實行無罪推定,即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方式獲取的證據不能成為法院定罪的證據,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若果真如此,我們就跨過了已實行幾十年“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審案政策,這是我國刑事證據制度的一次大突破,將翻開我國刑事訴訟的嶄新一頁。畢竟“如實供述”是要犯罪嫌疑人自證其罪,這種“有罪推定”原則有失人道,而且,這種重口供輕證據的做法也很容易引來刑訊逼供,造成冤假錯案。
“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雖是一句民間流傳頗廣的戲言,但也從一側面反映了我國現行刑事訴訟中存在的一些弊端。當然,坐不坐牢,回不回家,還有除“坦白”和“抗拒”以外的複雜成因在,所有的複雜成因貫穿于整個訴訟過程,並影響著訴訟的公平與公正。有人擔心,修法後反給一些人鑽法律的空子。其實,沒有哪一部法律是沒有空子好鑽的。關鍵是,國家在修改法律的同時也應加強其執行和監督力度。
“你有保持沉默和拒絕回答的權利”,“我可以叫我的律師來跟你説話”,希望這不再是停留在影視劇上的鏡頭,而應該是刑訴法大修後的真實場面。當然,刑訊逼供最容易發生在訴訟前期及初期階段,把住這兩道收集證據關尤其重要,這也許是修法需針對的要害。正如法學專家王敏遠在報道中所説,修法涉及公、檢、法、司等方方面面的職能,是個艱難的過程。所以我們只能期待它順利進行,新法早日實施,讓冤假錯案少些再少些。(王國榮)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