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開始,被稱為“史上最嚴車改”的公車專項治理活動在全國展開。近日有報道稱,治理將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期下發而尚未對外公佈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進行。《辦法》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按每20人不超過1輛配備。黨政機關只能配備排氣量不超過1.8升、購價不超過18萬元的車輛。《辦法》將公車明確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中央和國家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按每20人不超過1輛確定。“明確按人數制定車輛編制,還屬首次。”一位相關部門人士説(5月22日《華商報》)。
“三公”消費中的公車消費究竟浪費了多少“納稅人的錢”,你可以到百度裏去搜,儘管數據來源渠道計算推算口徑不一,但令人觸目驚心程度一樣。公車消費被民間稱為“屁股上的腐敗”,歷來為有識之士和社會公眾詬病不齒。作如是觀,“史上最嚴車改”太須要了,越嚴越好越快越好!問題是,“史上最嚴車改”會不請自來嗎?
“史上最嚴車改”沒有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之類剛性量化的制度當然萬萬不能,但有了制度也未必萬能。從現行制度和執行力看,早在1994年中央兩辦就聯合下發了《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明確規定“部長級和省長級幹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保證工作用車和相對固定用車”。也就是説,除了省部級幹部外,副部、副省級幹部不能享受“一人一車”的專車待遇,更別説廳局級以下官員。然而,當下人們已然見怪不怪的尷尬現實卻是,不少地方且不説市、縣主要領導“一人一車”常規化,鄉鎮領導甚至小科長也開始“專車”化。今年一月廣東省長黃華華就直言不諱地談到公務車過多問題:“公務車太多了,過去副省長以上才有專車,現在有的股長屁股後面都‘冒煙’。”
制度何以被架空成為一張廢紙?當然是監督出了問題。記得公務員教科書上將監督列了若干種,但從監督現實看,凡是制度被架空的地方,大抵不出“內部監督死”“外部監督無”的監督生態宿命。
如果可以將“內部監督死”歸咎於“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大狗不説二狗,黃狗不説白狗”;“外部監督無”則可歸因于無公開。因為,外部監督的起碼前提和最低要求是,凡用納稅人錢維持公車消費的各級各類機關必須向民眾公開公車配備的相關詳細資訊,比如:單位級別、人數、車輛編制、實有車輛以及公車的品牌型號、車牌號碼、購買年限、使用部門等等。問題是,近年“兩會”代表提案和公眾發文要求公開“三公”消費帳單的呼聲喊了啞了啜子,現實卻仍然是“猶抱琵琶半遮面,千呼萬喚不出來”,即便公開了的也是或粗略得讓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或虛晃一招敷衍了事。因此,無“史上最嚴公開”則難期“史上最嚴車改”,換言之,如果連公車消費都不敢公開或全部真實公開,讓人如何相信官員執行制度接受監督的誠意?如果連公車消費公開都是一本糊塗帳,又讓公眾如何監督?
5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推進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工作,並要求在2011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中央財政決算後,各部門公開2010年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作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決算支出,同時公開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比照中央財政做法,公開經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批准的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並做好部門預算、“三公”經費等公開工作。我注意到,溫家寶總理3個月內4次部署公開“三公”預決算相關工作。應當説,重視程度可謂“史上最嚴”,抓是抓到了點子上,現在取決於各地各級的落實力和執行力了。總之一句話,“史上最嚴車改”,離不開“史上最嚴公開”。(陳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