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徵地拆遷引發惡性事件,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應急預案,妥善解決徵地拆遷中突發事件,防止簡單粗暴壓制群眾,引發惡性和群體性事件。徵地前及時就徵地補償安置標準和政策徵求群眾意見;不得強行實施徵地拆遷。(5月16日《新京報》)
儘管國土資源部的這份通知,冠以“緊急”兩字,措辭也極為嚴厲,但是除了從側面再次證明眼下拆遷矛盾的尖銳程度外,若想就此給各地打了雞血般興奮的拆遷衝動畫上一個句號,還是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頂多,也只能扮演一瓢冷水的角色,給那些熱得發燙的腦袋以暫時的冷卻。
這並不是一個無端的臆測。為讓強拆悲劇儘早落幕,這幾年專家和學者們提出了了不少的建設性意見。在年初,也出臺了《新拆遷條例》——這份公眾無數期待的法律到頭來還是落得一紙空文的下場。現在的結果呢?暴力拆遷依舊“笑春風”,改變的只是時間和地點而已。諸如《物權法》之類的法律條例尚且蒼白無能,一個通知如何叫人相信其能有力挽狂瀾的能力?
而且,更重要的是這份通知中核心的兩點規定——“徵地拆遷要給予合理補償”、“全面自查自糾正實施徵地拆遷”,一條是法律中早有規定,一條是典型“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措施,根本沒有觸及強拆問題的核心——濫用的權力和土地財政。甚至,連一個擦邊球也捨不得打一個,就此飄過而已,又如何給公眾以信心,給強拆者威懾力呢?
軟綿無力,這份通知具有的僅僅是一些象徵意義而已,除了告訴社會一些部門正“高度重視”並“積極採取措施”之外,對於遏制暴力拆遷,保人民的合法利益並沒有産生任何實際的意義。這,也不難怪就通知發出後,網友們表現出種種難掩的失望之色了。
其實,對於暴力拆遷,社會上不少人是早已指出病根所在——土地財政和權力濫用,不少學者甚至還專門開出了“藥方”——理清“公共利益”界限,分解政府“經營土地”的職能,轉變當前“不平等”並且“非法治”的土地流轉模式,真正落實“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讓政府專心當“裁判”,這是一條從制度上遏制“強拆”的可行途徑。
但是,可惜的是,儘管所有人都知道拆遷病在何處,但是政府卻仍不敢對症下藥。即便是被視為具有“改革”精神的《新拆遷條例》也只敢草草帶過,落得個進退兩難的結局:進,無法進入土地財政的禁區;退,無法直面自焚頻發的社會處境。結果,兩面不討好,自己本身也成了擺設,讓所有滿懷期望的人都空歡喜了一場。
在土地財政和權力濫用的病根前,所有的措施都只是一些小修小補。只要這個病根還在,利用土地擴張地方財政的方式還將被各級地方官員不斷複製,權力就還會肆無忌憚。而在這過程中,暴力拆遷的悲劇也斷然不會就此結束,我們仍然只有含著淚,甚至流著血,進行著無力的控訴。(王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