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曾致10名日本人中毒的石家莊天洋食品廠毒餃子一案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據了解,自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22日,日本千葉、兵庫兩縣3戶家庭共有10人,在食用了中國河北省天洋食品加工廠生産的速凍水餃後,先後出現嘔吐、腹瀉等中毒症狀。中毒事件發生後,本著對兩國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中國政府從全國抽調偵查、檢驗等各方面專家,成立了專案組。中國警方投入大量警力走訪排查,克服了作案時間與案發時間相隔久、現場客觀物證少等困難,開展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偵破工作。(7月30日新華網)
一起發生在2007年的食品安全案件,在6年之後的今天被翻出舊賬並順利開庭審理,著實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更加上,因為中毒者都是日本人,又增加了許多可以質疑的理由:一者,如同“日本人丟自行車”那事一樣,如果是中國人中了毒,相關政府部門會不會查?二是,我國政府部門,為了取證,不遠萬里飛到日本去取證,這是國際主義精神,還是對食品安全認真負責的精神?三是,該食品企業,讓日本人中了毒,算不算是不走運?繼而,眾多食品企業擁有國內國外的“雙重標準”,是不是確有其事?
道理很明顯,一個食品加工廠,如果既內銷,也出口,同樣的食品既讓國人吃,也讓外國人吃,而只有日本人中毒,國人卻沒出現身體問題,著實有點不可思議。這讓我想到了網上流傳的一個段子:一隻眼鏡蛇咬傷了一名中國人,中國人不僅沒有中毒,相反,因為身體內重金屬等有毒物質含量較高,還把眼鏡蛇給毒死了。更有案例為證。近日,某年輕夫婦因為買不起婚房,迫於壓力選擇自殺,先是選擇服用蟑螂藥,結果發現毒藥並沒有什麼作用,繼而選擇了用其他方式。貌似可以説得通的解釋就是,國人對於有問題的食品已經練就了一身“百毒不侵”的功力。抑或者,在國內,如果國人吃了某個産品的東西出現嘔吐、腹瀉的症狀,那都不叫個事。
當然了,這些只是調侃。網友們只是想説明,國人能不能吃到安全的食品,已經完全變成了像買彩票一樣的“小概率事件”。真正的問題有兩個:首先,國內食品安全問題的立案幾率如何?其次,不法商販的“犯罪成本”有多少?大量事實表明,國內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被立案調查的幾率,並不高。即便如三鹿奶粉事件這樣的重大案子,我們都看到了大量問題官員在一段時間之後的“復出”。如此語境中,食品安全問題怎能不“按下葫蘆起來瓢”?
對比之下,我們只能希望政府整飭食品安全問題像對待日本“毒餃子案”一樣細緻嚴謹。在“毒餃子案”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到政府以下態度:首先,政府對待食品安全也可以做到足夠認真,既然可以做到“本著對兩國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從全國抽調偵查、檢驗等各方面專家,成立了專案組”,那麼,對待國內的食品安全事件,同樣可以如此“高度重視”;其次,對於任一起食品安全案件,公眾也不再乎時間是否久遠,只要能給“中毒者”一個合理的説法,能夠給不法之徒以嚴懲,國人當然也可以等,怕就怕國內的食品安全案件總成杳無音訊的“爛尾樓”。
治理食品安全問題,從來都不是能力問題,而只是態度問題。只要政府部門認真起來,把國內的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像日本“毒水餃案”一樣對待,則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必然不是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