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訪民冀中星在首都機場製造爆炸案,再次給我們敲響警鐘。事情起因很“單純”,2005年冀中星在廣東東莞開摩的載客路遇警察查車,繼續前行時遭七八名治安員毆打,落下終身殘疾。此後,到警局報案遭拒,打民事索賠官司敗訴,記者寫好報道稿不獲刊登。然後是2009年進京到中央政法委陳情,最近一次是本月向國家信訪局網上投訴。
冀中星選擇公共場所製造爆炸案的做法,可謂犯罪式維權,對此我們強烈不予認同,更不應鼓勵。但我們的最終目標,是努力在源頭上解決矛盾,使犯罪減少,社會太平,人民幸福。
冀中星的經歷作為一個樣本,暴露的問題不是偶然的失誤、誤會,而是系統性的錯誤:政府部門不願意解決問題,法律救濟失靈,媒體監督“被潛規則”。尋求正義者把最後的希望寄予北京的最高權力,但以中國之大,不可能把每個鄉鎮的矛盾都交到北京解決。人們紛紛到北京去找“青天”,尋正義,如同過去全國人民向北京要糧一樣,極不正常。吃飯問題,最終靠經濟改革解決了,解決正義問題,要靠社會改革。
物不平則鳴,當人們受到不公正的對待,他們就會把公平正義看得比泰山還重。國家信訪局已故局長周佔順曾透露:“當前來京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中,80%以上是有道理的,還有80%以上是通過各級黨委、政府的努力可以在基層得到解決的。”陳情,並非某些官員心目中的無理取鬧。事實上,維護合法權利不過是民眾的底線要求,政府有責任作出回應。
政府設立信訪機構,目的是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信訪工作人員並不真的想解決問題,我們也沒有給他們配置解決問題的權力,信訪成了一個將問題沿著時間、空間兩個維度“踢皮球”的過程。要求戶籍地負責“維穩”陳情者,是信訪在空間上的更大錯位。由於官民之間對事實與正義的不同感受和判斷,陳情成了官員心目中的“鬧訪”,而官員應對的方法就是“截訪”。
一個社會和諧的前提是,權利受到政府的嚴格保護,傳媒是公共利益和公平正義的看門狗,司法作為最後的權利救濟手段有效運轉。但從冀中星事件來看,目前地方權力高度封閉、同質與板結,政府錯了法院不想糾正,媒體和輿論監督被架空,官民間缺少對話機制。總的來説,還是渠道太少,有了不平,寄望北京,寄望有限的幾家媒體、幾個律師,似乎成了慣性模式。為了成為公共熱點,有時候就有人鋌而走險。
正義必須得到實現,而在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中央權力不可能管到具體陳情事務上,我們必須讓解決問題的希望從北京回歸屬地,並作出適當的安排。如同當年解決吃糧問題,路徑是打破經濟權力過分集中,充分釋放社會活力,解決正義問題,同樣需要開放渠道,激發活力。如果一個地方司法、媒體、社會組織都能有效發揮作用,權力系統之間能夠更有力地互相監督,大多數矛盾便不難在當地得到很好的解決。